新華社鄭州7月9日電(記者 李麗靜)為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規範慢性病門診治療服務行為,切實減輕農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從本月起,河南省將12種慢性病納入門診治療和新農合補償範圍。
據河南省衛生廳介紹,這12種慢性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炎、甲亢、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肝硬化、肺結核等農村常見慢性病,同時各縣也可根據慢性病發病情況,將冠心病、風濕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風濕性關節炎等病種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但有些慢性病是否能最終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必須由縣級及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成立的慢性病診斷小組確診和審定。
河南省規定,凡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在門診治療的慢性病患者,每人每年可獲得最高600元補償,低於每年600元的門診治療費實行100%報銷。慢性病患者急性發作住院獲得住院補償超過600元的,不再進行門診治療補償,住院補償不足600元的補足600元。
河南省開展新農合工作的縣(市、區)總數已達143個,覆蓋了農村人口總數的92%,提前3年實現了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