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介紹中國以更加開放的姿態面對世界、面對媒體等情況,並答記者問。
[法新社記者]我知道有關外國記者在華採訪的新規定,解除了過去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的限制。這個規定有可能在2008年奧運會結束後不久就停止實施嗎?我想問,中國政府有沒有考慮讓這個規定長久的實施下去?
[蔡武]過去,我們有關於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的管理規定,為了履行申辦奧運會時所做的承諾,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境外記者採訪規定》,它是一個暫行規定,是針對北京奧運會的,是從2007年1月1日—2008年10月17日實施這個《規定》,這是法律規定的嚴謹性。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文件説,10月17日到期之後,要恢復到原來的《條例》。經過今年一年的執行,這個《規定》的實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相信,隨著《規定》更加深入、全面地貫徹,2008年在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將會為媒體記者們提供更多的服務,一定會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果實踐證明是這樣的,《規定》是符合讓國際社會更好地了解中國目的的,符合中國堅持改革開放方向的,證明是一個好的政策,我們有什麼必要改變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