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驗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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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查 驗 收 要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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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産品質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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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中城市的農産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範圍;蔬菜、畜(禽)、水産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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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産品生産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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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違規生産、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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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産加工食品安全質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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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産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産加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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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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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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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以上城市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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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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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食品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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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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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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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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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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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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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藥品註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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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決挂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並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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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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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實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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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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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産品質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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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類重點産品生産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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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決無證生産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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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進出口産品質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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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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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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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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