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以及公安部、信息産業部的有關領導,介紹“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電臺記者]請問閻局長,新聞稿中提到有一些案件涉及到香港的一些電視劇,能否給我們介紹一下情況。當中有沒有收到版權所有人的舉報,您認為這些境外的版權所有人應該怎麼樣協助執法部門打擊侵權活動?
[閻曉宏]這一次專項行動中辦理案件1001件,新聞稿材料附了10個案件,如果大家感興趣,我們會後會給大家詳細的介紹這些案件的情況。香港的權利人在查辦案件中的舉證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發佈通知以後,有很多權利人組織和權利人投訴舉報,這佔查處案件相當的一部分,還有一些是我們主動查處的,2005年、2006年舉證的比重佔的更大。
權利人的投訴、舉報、舉證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分兩種情況進行受理。一種情況是不涉及到社會公眾,只是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的版權侵權糾紛,通過協調解決或者通過司法渠道解決。版權行政部門只受理侵權的事實成立,而且涉及到公眾利益的侵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