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以及公安部、信息産業部的有關領導,介紹“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日報記者]請問閻局長,有一種意見認為網絡侵權屢禁不止的原因是違法成本太低,現在材料仲介紹的案件行政處罰都在一萬到三萬之間,唯一一個已經判刑的犯罪人也只是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執行兩年,不知道是否有提高懲罰處理力度的想法?請閻局長介紹一下什麼樣的案件公安機關才會受理,也就是版權侵權犯罪案件的立案標準。
[閻曉宏]現在處罰的依據是《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關於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法律規定是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沒收用於傳播侵權作品的工具,比如説服務器。在處理中需要根據案件的情節輕重而定。我認為在當前網絡侵權盜版問題比較嚴重的情況下,應該在法律框架內從重處罰。一定要讓侵權的代價和成本使犯罪人感覺到不能再從事這種行為。
[高峰]我回答第二個問題。所有涉嫌犯罪的侵權案件中國警方都會受理。我想著重指出一點,數額或者立案標準對於中國警方辦理侵權案件並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剛開始發現的侵權行為可能數額很小,但是這不排除它背後可能隱藏了更大的犯罪行為。那就需要警方以專業的精神和專業的技能來判斷推理,經過我們的調查來證實後面有沒有隱藏重大的犯罪嫌疑。
在這類案件的受理方面,中國警方一直提倡“三位一體”的協作機制,首先知識産權作為一種私權概念,權利人主張權利是至關重要的。在中國的法律制度下權利人可以尋求多種保護,可以通過行政、民事,乃至刑事的渠道實現他的主張。刑事保護也就意味著要動用社會的公共資源為某一具體的權利人提供有效的保護,這就需要權利人的密切配合。在其他保護措施難以奏效的情況下才會採用刑事保護的措施。“三位一體”的另外一方就是行政執法部門,也就是閻局長所領導的這個部門在打擊侵權盜版犯罪中和警方的配合問題。版權部門處在版權管理的第一線,有很多豐富的工作經驗,他們最容易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關信息。中國警方和中國版權部門已經建立並且正在完善相關的情報收集、信息互通、執法行為、執法行動的聯動機制來共同面對來勢兇猛的侵權盜版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