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研究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工作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做好因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生産事故災難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分別與中國氣象局、國家海洋局就建立氣象和海洋災害預警工作機制進行了認真協商和研究,並很快達成了協議。
1月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與中國氣象局、國家海洋局建立預警工作機制協議簽字儀式在京舉行。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王德學,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梁嘉琨,中國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鄭國光,國家海洋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志輝,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王樹鶴,中國氣象局副局長徐曉峰,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王飛,國務院應急辦公室處長郭曉光出席簽字儀式。簽字儀式由梁嘉琨主持。
儀式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王德學代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與中國氣象局鄭國光局長、國家海洋局孫志輝局長鄭重地簽署了《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氣象局關於建立氣象災害預警工作機制的協議》、《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海洋局關於建立預警工作機制的協議》。
王德學在講話中指出,加強可能引發安全生産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預警工作,是有效提高防範應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安全生産事故災難的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環節。建立預警工作機制對於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建立和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全面提高事故災難的防範和處置能力,把合作合同化、機制條文化、互助長期化,具有重要的意義。各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做到信息共享、反應迅速、協調有序,科學處置。
鄭國光、孫志輝、郭曉光分別講話,並就如何健全和完善預警工作協調機制,出席簽字儀式的代表進行了座談。
中國氣象局、國家海洋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有關負責人出席了簽字儀式。(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張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