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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權:江蘇從3方面推進居民基本醫保工作 居民參保率達88%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6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月26日15時,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擴大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國務院小禮堂召開。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組長吳儀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國務院副秘書長項兆倫主持會議。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何權在分會場發言。

完善制度  強化管理
紮實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何權

    2月26日15時,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擴大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國務院小禮堂召開。中國政府網進行現場直播。圖為江蘇省副省長何權在分會場發言。(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2007年,我省認真貫徹中央部署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精神,在全省範圍內啟動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年底參保人數達到1088萬,覆蓋率88%。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完善醫療保障體系,搞好制度設計。按照建立覆蓋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要求,省政府制定下發了《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對城鎮居民參保做出了制度安排。一是努力實現制度覆蓋“無盲點”。明確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以外的城鎮居民全部納入醫保範圍,有的地區還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被徵地農民、高校學生等均可參保並享受相應的政府補助。二是努力實現城鄉統籌“無障礙”。根據城鄉統籌發展需要,積極探索實施城鄉一體的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三是努力實現制度銜接“無縫隙”。重點是推進居民醫保制度與醫療救助制度的有機銜接,明確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參保費用主要由財政負擔;診療費用經醫療保險補償後,需個人自付且超過起付線的大額費用,由醫療救助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補助。

    二、增強普惠性,建立資金籌集補償機制。一是在明確全省最低籌資標準的同時,由各地因地制宜確定籌資水平。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居民收入和醫療消費水平的差異,省政府確定全省最低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在此基礎上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標準。目前,蘇北地區籌資標準一般在150至200元之間,蘇中地區在200至300元之間,蘇南地區在300至550元之間。二是在普遍補助的同時,財政資金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目前,我省財政平均補助水平佔籌資標準的50%左右,其中對一般居民的補助額約佔籌資標準的1/3,對困難居民的補助額約佔籌資標準的2/3。2007年全省各級財政共安排補助資金4.28億元,佔基金總收入的57%。三是在保大病的同時兼顧門診醫療。全省大多數統籌地區實行了住院、門診大病和門診普通病种醫療費用補償,對參保居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補償比例為50%至70%,對特困、殘疾等人員的補償比例最高達到90%。四是在堅持自願的同時,建立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為鼓勵居民早參保早受益、長參保長保障,實行繳費年限與待遇水平挂鉤,連續繳費時間越長,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補償標準越高。

    三、提高服務水平,強化基層基礎建設。一是強化社區勞動保障平臺服務功能。構建以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管理主體、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所(站)為服務平臺的經辦網絡,把政策宣傳、參保動員等業務向街道社區延伸,全面推行網格化服務。建立完善醫保管理信息系統,努力提高經辦管理效率。二是強化社區就醫導向機制。目前,全省省轄市市區共有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1900多家,佔全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總數的90%以上。參保居民在社區就醫,實行降低基金起付標準、提高15%-25%的結付比例、減免掛號費和診療費等優惠政策,初步形成了“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新格局。三是強化基金徵繳管理。根據不同參保對象確定相應徵繳辦法;在支出環節上明確項目、標準和比例,科學制定費用結算辦法;高度重視基金運行分析,建立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切實保障基金安全運行。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吳儀副總理重要講話和這次會議精神,繼續紮實做好城鎮居民醫保各項工作,重點在制度完善、機制創新、服務優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繼續擴大制度覆蓋範圍,2008年城鎮居民參保率力爭達到90%,2009年實現縣城以上城鎮居民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二是完善制度及政策體系,進一步推動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統籌、銜接與融合,並適當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大力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完善覆蓋全體居民的社會化服務網絡,努力為廣大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