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于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16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救災捐贈款物接收、使用和監督情況,並答記者問。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 龐陳敏]救災捐贈款主要用於:
1.緊急搶救、轉移和安置災民;
2.解決受災群眾衣、食、住、醫等生活困難;
3.幫助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倒塌損壞的房屋;
4.支持受災地區恢復重建公共福利服務設施;
5.經省級人民政府和民政部批准的直接用於救災的其他費用。
下一步的捐款使用分兩部分安排,一是定向捐贈根據捐贈人意願實施,如定向捐贈過於集中某一領域或某一項目,將徵求捐贈人同意後,根據災區需要做調整使用;對於非定向捐款,分兩階段使用,在應急階段,根據災區需求,可以使用救災捐贈資金採購帳篷、活動板房、彩條布、棉被褥、衣物、食品、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物資,用於解決災區群眾生活急需,也可以補助地震受傷人員的救治。待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制定後,捐贈款主要用於災區的恢復重建,重點幫助受災群眾恢復重建住房。
目前,社會各界在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監督工作十分關心,民政部專門整合增設救災捐贈的熱線電話:4008112349。我今天在這裡願意就大家關注的問題進行介紹,再次謝謝各位跟我們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