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于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16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救災捐贈款物接收、使用和監督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 江亦曼] 5月12日晚和5月15日,我們分別通過媒體和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發出了國內呼籲和國際呼籲,截至5月29日18時,全國紅十字系統已募集社會捐贈款物價值103.32億元人民幣,其中總會及直屬單位到帳捐款36.05億元,物資價值 3.35億元(未包括國際聯合會呼籲額,香港、澳門紅十字會及台灣紅十字組織的捐款額);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報告接收捐款50.9億元,物資價值13.02億元。
由於此次捐贈數額巨大,中國紅十字會加大了對捐贈款的監督和管理。對於捐贈款物的調撥、分發、使用情況,紅十字會和其他接收捐贈的部門一樣,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及社會監督。國家審計署已于5月14日進駐總會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將每月向社會公佈。我會已多次通過媒體向社會鄭重承諾:本次地震捐贈款物將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貪污、挪用救災款物,有明確捐贈意向説明的款物將按捐贈者的意願進行定向使用。
在這次抗震救災過程中,我們感受到了全國人民的愛心涌動,也感受到了世界人民對中國人民的人道情懷。在這次抗震救災中有10萬餘名紅十字志願者與我們並肩同行。借此機會,要特別向他們説聲謝謝!感謝他們的無私奉獻和無畏精神!我也要特別向境內外的所有捐贈者説聲謝謝,感謝大家對中國紅十字會的信任!我們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來管好、用好這筆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