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國的藥品安全監管狀況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有消息説奧運期間藥監部門可能要禁止感冒藥、皮炎平這些常用藥品的銷售,是否真有這種情況?希望您能澄清一下。
[顏江瑛]我們最近也注意到了有些媒體報道,所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奧運期間禁止銷售含有興奮劑的藥品,這是不實的報道,是虛假的新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已在政府網站上做了專門的澄清,再次強調,標示運動員慎用的藥品,對普通公眾來説,就是普通的藥品,為了避免運動員誤服誤用,我們在這些含有興奮劑物質的藥品包裝上標識“運動員慎用”,但是這個藥品都是常用的藥,對公眾來説,只要你遵照醫囑和按説明書來服用都是安全的。實際上大家造成這種誤讀和誤評,可能是按照我們國家反興奮劑條例規定,零售藥店嚴禁銷售蛋白同化製劑和肽類激素,除胰島素以外。這是2004年3月1日我們國家頒布的反興奮劑條令明確規定的。但是,零售藥店不應該擅自停售國家未禁售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