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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銀行若符合代理銀行規定條件也可提出擔任代理銀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5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14時30分,人民銀行在民族飯店舉行境內外幣支付系統新聞發佈會。人民銀行蘇寧副行長介紹外幣支付系統建設的總體思路、主要特點及社會效益,並正式宣佈獲代理結算資格的銀行名單;四家代理結算銀行負責人分別推介相關幣種結算服務並回答記者問。中國政府網進行直播。

    [上海證券報記者]為什麼沒有一家外資銀行參加外幣支付系統?外資銀行是否能夠成為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代理投資銀行?謝謝。

    [蘇寧]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建設和運行是按照人民銀行制定的《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管理辦法》來進行規範的,按照這樣的《辦法》,外幣支付系統實行自願加入原則,凡是符合加入條件的銀行,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和情況來選擇加入的系統,如果符合必要的資質都可以加入這個系統,包括內資銀行,也包括外資銀行,同時,根據人民銀行發佈的《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代理結算銀行管理規定》,外資銀行只要符合有關代理結算銀行規定的有關條件也可以提出擔任代理結算銀行的申請,沒有任何區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