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劉鐵男、産業協調司司長陳斌,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朱宏任介紹重點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民報記者]材料中提到有保有壓,落後和先進的産能應該怎樣區分?如果落後的工廠能維持就業是應該淘汰還是保留?
[劉鐵男]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面前,各個産業或者各個行業都暴露出一些困難及深層次的矛盾,這些都需要加以解決。調整振興規劃的著眼點一是應對當前,二是著眼長遠的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對此《規劃》都有了明確的要求和措施。
[朱宏任]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什麼叫落後,什麼叫先進?我們在這裡強調的淘汰落後的企業是有明確標準的,那些能源消耗高,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企業是落後企業的統稱,並不以它用先進的設備還是用手工生産作為落後的標準,如果污染了環境,浪費了資源,對環境有嚴重的破壞,這樣的企業應該在淘汰之列。
我要強調兩點,所謂“落後”,作為企業和行業內部來説是生産工藝和技術,我們現在強調的“落後”,更多的是從公眾利益、生態、環保的角度來説的。所以在規劃中,對鋼鐵、有色金屬、輕工等産業,都依據《環境保護法》對落後産能進行界定,對“限期淘汰”的時間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