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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從發卡受理使用交易清算環節全面提高風險控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5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新辦定於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李東榮和中國銀聯董事長劉廷煥介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關於央行在預防和打擊信用卡套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司法解釋出臺後,央行將採取哪些措施進行風險管理,加大打擊力度?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 李東榮]針對近年來出現的信用卡套現行為,人民銀行和有關部門緊密配合預防和打擊信用卡套現,主要工作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二是加強部門之間的監管合作;三是加強技術手段建設。

    [李東榮]在法律制度建設方面,主要是加強對發卡市場和受理市場的規範管理。2006年,我們和銀監會共同發佈了《關於防範信用卡業務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裏,對發卡機構和收單機構提出了一系列規範管理的要求。今年4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公安部、工商總局四家單位又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這個通知裏,我們從發卡、受理、使用、交易、清算這幾個環節,全面系統地提出了風險控制的要求。比如説,我們強調要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在發卡環節,禁止發卡營銷機構將業務外包,禁止單位代辦信用卡,從發卡這個環節堵塞漏洞。

    [李東榮]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構建聯合防控機制,我們跟工商總局配合,加大對不法廣告信息的清理,防止一些不真實的信息擾亂群眾使用信用卡。此外,我們加強和公安部門的配合,針對銀行卡領域的犯罪活動,在去年我們開展了專項打擊活動,破獲了一大批與信用卡套現有關的犯罪案件,也抓獲了一些嫌疑人。為了使打擊活動長期有效,今年我們和公安部又專門成立了聯合整治銀行卡違法犯罪辦公室,使這項工作成為一個長效機制。

    [李東榮]加強技術手段建設,針對當前銀行卡領域的犯罪活動,手法不斷翻新,手段更加隱蔽,而且出現集團化、專業化、規模化的情形,人民銀行要求銀聯、各商業銀行及有關方面加強技術手段建設,從交易排查、協查處理、技術偵測等方面增加投入和培訓,提高我們偵測、防範風險的能力。這次司法解釋的出臺是一個很好的契機,我們準備利用這個契機,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大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活動。

    [李東榮]一是針對銀行卡市場開展一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對發卡市場和受理市場進行全面排查,針對其中的隱患和不規範的地方,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和有關部門配合,開展一次對廣告信息的清理和查處行動,主要是對目前的平面媒體和網絡媒體上的有關信用卡方面的廣告進行清理,對其中發現的不法信息和不法廣告要進行查處。三是和公安部門配合,針對銀行卡領域的犯罪活動,開展一次專項打擊行動,這次行動計劃為期10個月。四是利用這次司法解釋出臺的契機,開展一次大規模的宣傳教育活動,讓社會各界了解銀行卡,正確地使用銀行卡,避免不當使用銀行卡所帶來的損失。我的彙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