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介紹《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頒布實施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氣象局局長 鄭國光]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五章“氣象災害防禦”相關規定,在總結多年來氣象災害防禦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有關內容進行了深化和細化,從而做出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法律規定。條例充分吸收了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的精神,並加以概括總結,上升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規定。條例充分注意到了新時期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規定了氣象災害防禦的有關制度和措施。相對於氣象法而言,條例具有五個方面的突破和四個方面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