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介紹《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頒布實施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鳳凰衛視記者]第一,我們知道氣象法已經實施10年了,在中國這樣一個氣象災害多發的國家,我們想知道氣象法規建設推進情況如何?第二,這個條例對於地方政府,包括從預算開始一直到組織實施,對職責進行一系列的規範,我們想知道有什麼針對性?另外,能不能結合現在中國正在爆發的西南乾旱情況,結合這個條例幫我們分析一下當地應對乾旱災害的工作,有什麼需要改進的環節?
[鄭國光]第二個問題,大家知道,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配合《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的頒布實施,我們還出臺了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這是由中國氣象局和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的國家氣象災害防禦從2009年-2020年的十一年規劃。
同時國務院出臺了《國家氣象災害的應急預案》。這個預案屬於國家專項應急預案,和以前的氣象部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比,實現了氣象災害應急從部門動員到全社會的動員,一旦出現氣象災害,氣象部門很快就可以根據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的程度作出未來的預估,馬上通知各個部門提醒各行業、社會各個層面,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氣象災害防禦的響應行動,從而作出預警,起到一個消息樹和發令槍的作用。
從氣象防災減災角度來説,各級政府是主要的組織者和承擔者,因此,應急預案的出臺可以更加有效地動員整個社會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更有效地採取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動員機制,從而有效的防範氣象災害。
可以説,這是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很好的規範性的文件。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是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氣象局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氣象防災減災的專項規劃,它是著眼于長遠,指導我國未來十年的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規劃對於各級氣象防災減災體系的建設,強化防災減災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對解決涉及氣象防災減災工作全局的薄弱環節、共性問題,統籌防禦各類氣象災害具有很重要的指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