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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5家外國金融機構獲准在中國開展金融服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30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請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介紹一年來各項工作進展情況,並答記者問。

    [路透社記者]第二,有關外國金融信息提供商,請問國新辦明年會出臺什麼新的措施來加強管理和服務?

    [王晨]第二個問題,關於為金融信息服務商服務方面,我們今年有什麼進展,明年有什麼打算。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政策,允許外國機構金融信息的産品進入中國市場,同時依法做好監管,這有利於中國金融信息服務業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2009年1月,國務院發佈第548號令,確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為外國機構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的服務業務審批的實施機關。4月30日,公佈了國務院新聞辦、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佈的外國機構在華發佈金融信息的相關管理規定,規定從去年6月1日起實施,到現在正好是一年半多一點。在這一年半當中,我們對外國機構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進行了有效的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向湯森·路透公共有限公司、彭博有限合夥企業、日本亞洲信息公司、道瓊斯公司、新華財經有限公司、英富曼集團公開上市公司、麥格勞·希爾國際企業、俄羅斯新聞社等19家外國金融信息服務商發出了外國機構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的許可證,批准了瑞士富萬達股份有限公司、美國國際市場新聞社等6家外國金融信息提供商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金融信息服務企業的申請。2009年是10家,今年是15家,總共有25家。而且國際金融信息提供服務業最大的幾家企業,像湯森·路透、彭博、道瓊斯等都在華得到了批准,並且開展了良好的金融服務。

    2011年,我們將按照外國機構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繼續做好服務管理工作。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審批備案工作流程,為外國金融信息服務機構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同時,我們將繼續運用現代科技手段,不斷地提高監管工作的效率,做到既保障外國金融信息提供商的相關利益,又有效地維護國家信息安全。我辦將加強與外國金融信息提供商的交流和溝通,努力提高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