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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落實各項制度措施 帶著愛心為孤兒謀福利辦實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30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0年12月30日15時,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國務院小禮堂舉行。

    2010年12月30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圖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作重要講話。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在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
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回 良 玉
(2010年12月30日)

同志們:

    在這歲末年初之際,在我們高度關注科學發展、高度關注民生之時,召開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孤兒保障工作進行全面安排和系統規範,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就覆蓋全國孤兒、具有制度安排性質和普惠福利意義的重大舉措,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加強孤兒保障工作,促進孤兒健康成長,這是時代的要求,是社會的企盼,也是黨和政府的責任。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認真研究,並決定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專項部署。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孤兒保障制度。這是促進孤兒健康成長的一件大事,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件大事,是我國兒童福利事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標誌著我國孤兒保障工作從此走向了規範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的軌道。本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推動孤兒保障各項制度措施的全面落實,切實把這件大事辦好、把好事辦實。

    剛才,民政部、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衛生部等部門的負責同志作了發言,講的都很好,很有針對性,希望各地認真貫徹,並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孤兒是社會上最困難、最弱小的群體,他們最需要呵護、最需要關愛。恤孤慈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孤兒撫育工作,千方百計解決孤兒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孤兒生活狀況得到了明顯改善。但總體看,孤兒保障體系還不健全,保障水平也不高。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不斷進步,改善民生有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孤兒保障制度必須提上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孤兒保障制度,使他們切實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實現"生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學有所教、壯有所用",這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是加強社會福利體系建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切實增強做好孤兒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有利於孤兒身心全面健康成長的要求,把握關鍵環節,統籌做好各項工作。

     下面,我簡要講三點意見。

    (一)把妥善安置孤兒作為首要任務,推動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安置是保障的基礎,只有孤兒得到了妥善安置,他們的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培訓等才能有所依託。當前,我國對孤兒的安置主要有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家庭寄養、依法收養四種方式,各地要按照有利於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選擇適當方式,妥善安置孤兒。一要發揮親屬撫養的主渠道作用。家庭是兒童成長的最佳環境,是最好的兒童福利。要強化家庭在孤兒安置中的基礎性地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依照孤兒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親屬、朋友的順序,確定孤兒的監護人,最大限度地維繫孤兒原有的血緣、親緣和地緣關係,為孤兒成長營造正常的家庭環境。二要發揮機構養育的兜底作用。對社會上無人監護的孤兒,兒童福利機構要及時收留撫養,確保孤兒居有定所、生活有著。三要發揮家庭寄養和依法收養的重要作用。家庭寄養和依法收養都是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的重要方式。要總結探索各地成功經驗,積極推進家庭寄養工作,讓更多兒童福利機構的孤兒走進有愛心、有責任、有撫養能力的寄養家庭。要鼓勵中國公民收養孤兒,同時穩妥開展涉外收養,切實推進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

    (二)把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作為工作重點,切實維護孤兒的基本權益。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是維護孤兒生存權、實現發展權的關鍵。只有孤兒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才能滿足孤兒成長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兒的生活質量、發展潛能和幸福指數。“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孤兒中,有嗷嗷待哺、蹣跚學步的嬰幼兒,有牙牙學語、讀書識字的兒童,有青春萌動、求知若渴的青少年,他們情況不一、需求不同,但都處於身體的發育期、智力的成長期,對飲食、醫療、教育等有著較高要求,我們要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盡可能為他們的成長創造良好環境,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切實維護好他們的基本權益。

    當前,各省(區、市)要按照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抓緊確定本省(區、市)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並安排專項資金,確保孤兒基本生活費及時足額到位;中央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對地方支出孤兒基本生活費給予補助。要建立嚴格的孤兒基本生活費管理制度,專款專用,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孤兒基本生活費用於孤兒。

    孤兒作為特殊困難的群體,除了基本生活需求外,還有醫療康復、教育、住房和成年後就業等方面的需求,這直接關係到他們成年後能否擺脫貧困、融入社會。我們要站在培養祖國未來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從維護孤兒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時刻把孤兒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誠關注孤兒狀況,真情關心孤兒疾苦。要統籌考慮孤兒成長髮育的各種合理需求,按照國辦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孤兒保障體系,切實落實孤兒教育保障政策,提高孤兒醫療康復保障水平,扶持孤兒成年後就業,加強孤兒住房保障和服務,為孤兒的全面健康成長鋪設一條坦途,使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更多地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人間的真情,讓他們同其他小朋友一樣,在祖國的同一片藍天下幸福成長。

    (三)把兒童福利機構建設作為重要依託,進一步提高孤兒專業保障水平。兒童福利機構是政府舉辦的集中收養孤兒的設施,在孤兒保障體系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要進一步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統籌安排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項目,改善兒童福利機構條件,完善兒童福利機構養護、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技能培訓、監督評估等方面的功能。要發揮兒童福利機構的輻射作用和專業優勢,為親屬撫養、家庭寄養的孤兒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和服務。要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工作隊伍建設,下大力氣培養造就一支專業化的兒童福利機構人員隊伍,不斷提高兒童福利機構管理和服務水平,為孤兒提供更好、更週到的服務。

    加強孤兒保障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新任務,是事關廣大孤兒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好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重點部署。要建立工作責任制,把孤兒保障各項任務分解到具體部門,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相關政策措施惠及每一個孤兒。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孤兒保障工作機制,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充實兒童福利工作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逐項落實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將孤兒保障所需資金納入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資金預算,切實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和兒童福利專項工作經費。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將孤兒保障列入職責範圍和目標管理,進一步明確任務,積極協助和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孤兒保障工作。各有關方面都要及時研究解決孤兒保障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難、新問題,帶著愛心為孤兒謀福利、辦實事。

    社會的普遍參與,是做好孤兒保障工作的重要條件。孤兒是一個特殊的社會困難群體,全社會都應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關注和關愛。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慈幼恤孤的傳統美德,廣泛宣傳救孤恤孤的先進事跡和模範人物,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孤兒、扶助弱小、呵護未來的道德風尚和人文環境。要大力發展孤兒慈善事業,積極培育兒童福利領域的社會慈善組織,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贈、實施公益項目、提供福利服務等方式,廣泛開展救孤恤孤活動。要發展壯大孤兒保障志願者隊伍,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的積極性、主動性,動員更多的人、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到孤兒保障事業中來。

    同志們,做好孤兒保障工作意義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紮實推進孤兒保障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