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下午3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紀委常委、秘書長吳玉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楊振江,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介紹《中國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白皮書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第一個問題,請問郝部長,我們國家由於一些體制上的問題,各級政府其實擁有很大的權力,也掌握很多的資源,會滋生一些腐敗。我們的監察部門在推進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過程中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第二個問題,請吳秘書長解釋一下,我們知道一年查辦了多少案件,落馬了多少官員,這只是一個表面現象,我們老百姓更關注的是怎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少發案、少辦人,您能否介紹一下近年來中央在預防腐敗體制機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
[監察部副部長 郝明金]首先感謝你提問,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按照憲法規定,國家監察部屬於專門行使監督權的專門機關,在國務院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作用主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具體體現:一是加大對貫徹執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懲腐敗分子;三是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與他們的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四是通過改革創新,從體制、機制、制度上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總之,通過行政監察部門的努力,促使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努力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權力,建設一個法治政府、廉潔政府、高效政府和人民群眾滿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