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10:00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邵寧介紹“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和“十二五”總體思路,並答記者問。
邵寧:國資委一直非常重視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我們對中央企業發了文件,提出了具體要求。這些要求的重要方面,第一,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要依法納稅,要合法經營,不能生産假冒偽劣商品,而且不能做不正當競爭。第二,要加強對資源和環境的保護,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做好節能減排工作,保護和利用好資源,推進清潔生産。第三,要善待職工,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搞好安全生産,關心職工的職業發展和生活。第四,要積極參加社會的公益事業,在重大自然災害和國家需要的時候,我們能發揮自己的作用。第五,跟“走出去”有關係,“走出去”的企業要尊重所在國的法律,保護當地的環境,維護當地員工的利益,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做貢獻。總的要求是,在企業發展的同時,要善待社會,善待消費者,善待員工,善待環境。我想,國有企業是國家的企業,是人民的企業,所以國有企業要做一個負責任的企業。應該説,這幾年中央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執行得不錯,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企業經營中的一種理念,到去年底,有52家中央企業發佈了《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當然這方面我們還要繼續推動工作進一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