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發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並於當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信春鷹介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新社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剛才介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在30多年的時間內形成的,我們感覺30多年是一個很短的時間,不知道這麼一個龐大的法律體系是如何做到的?第二個問題,前一陣中央剛剛發佈了關於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決定,今後一個時期,白皮書裏面提到更加注重文化科技領域的立法,能不能詳細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謝謝。
[信春鷹]你的第一個問題是關於我們這個法律體系的形成,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形成了相對比較完備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談到法律體系,很多人會覺得是一個很抽象的東西,覺得這個體系是高高在上的,其實法律體系是法律制度的載體,體系的形成和完善反映了我們國家制度的完善。
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制度,也都有自己的法律體系。一個國家在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總是伴隨著法律體系的建設和完備,西方很多國家的這段歷程一般要幾百年,在我們國家主要是在最近30多年完成的。1978年剛剛改革開放時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大約是20幾件,到目前為止,正如我前面介紹的,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完備的法律體系,從數量上來説,各個層次都相對完善。
剛才你問到我們怎麼樣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形成這樣一個法律體系,我們有幾個經驗:一,立足於我們國家的實際情況,立足於社會發展的需求。根據每個階段社會發展需求,根據國家建設發展重點,來確定我們的立法規劃和計劃,使得我們能夠充分向社會提供規則系統,這是我們最成功的經驗之一。
另外一條很重要的經驗,根據我們國家幅員廣大的國情,我們在制度上確立了統一而又分層的立法體制,在中央層面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國務院。在地方層面有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還有一些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都是立法的主體。這樣一個統一而分層次的立法體制,既維護了國家法制的統一,又發揮了地方的積極性,照顧了地方的特點和需求,實踐證明是非常有效的。
你的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文化立法。從前些年的立法經驗來看,中國的立法總是緊緊圍繞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現在黨中央提出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大國和文化強國這樣一個課題,給立法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客觀地説,文化領域的立法現在看來還是相對薄弱的領域,以後我們會根據國家發展的需要,推動文化領域法律制定的進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