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于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1)》白皮書發佈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介紹中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有關情況,闡述國際談判基本立場,並答記者問。
解振華:我們堅持發展中國家的立場,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問題是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多邊機制非常關鍵、焦點的問題,必須要堅持。因為這既是巴厘路線圖的授權,也是坎昆協議當中要求議定書的第一承諾期和第二承諾期不要出現斷檔的要求,所以各國應該履行已經達成的共識,兌現承諾,《京都議定書》是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個重要多邊協議,所以必須要堅持,這也是政治互信的基礎。
如何來打破僵局,我們也提出了中方的立場,在巴厘行動計劃1Bi、1Bii當中已經提出了解決方案,參加了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要做出2020年之前減排的承諾,實際上就是在議定書下做出第二承諾期的承諾。沒有參加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應該在公約下做出與其他發達國家有可比性的減排承諾。發展中國家按照要求也應該在公約下,在得到資金技術的前提下做出自主減排的承諾。如果這樣做的話,所有各方都已經採取了減緩行動,實際上環境的整體性問題也解決了,也符合巴厘路線圖的要求,也完成了坎昆協議關於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的要求。
實際上強調環境的整體性,這也是一種藉口,因為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後,大部分國家都作出了減緩承諾,從承諾的減緩效果來看,發展中國家整體上佔了全球的57%,發達國家只佔了43%。另外也看到了一些希望,我剛剛參加了美國參加經濟大國能源與氣候論壇領導人代表會議,這次會議上各國領導人代表就德班會議表示了一種非常積極的建設性的態度,希望就所有的分歧能夠找到一個折中的辦法,使大家都能夠接受,又能夠推動整個談判進程。如果大家都抱著積極的、建設性的態度,我想德班會議上這個問題會得到妥善的解決。
我們希望各國把為人類長遠發展負責任的政治意願變成具體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