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于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介紹《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在《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建立水資源管理的責任和考核制度,剛剛您也提到我們國家的水資源分佈是時空不均和地域不均的,我們在這個責任的逐層分解過程中,如何確保它的均衡,以及將來我們在考核的過程當中如何具體的進行考核?謝謝。
[胡四一]我們“三條紅線”指標體系的確定是充分考慮了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考慮這個區域水資源自然稟賦,同時也是顧及到未來發展的需求,同時還要考慮到它的差異性,鼓勵落後地區加大節約和保護的力度,同時對先進的地區也提出鼓勵措施。具體怎麼考核,這裡主要是四個方面:
一是根據文件要求,是國務院對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要指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二是“三條紅線”的指標如何考核,將制定考核辦法,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評價考核工作組,對各省級行政區的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估。要把全國的評估考核結果報國務院,經國務院審定之後向社會公告。
三是對瞞報、謊報的地區要通報批評,有關部門要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是對未完成考核指標的省級人民政府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對於連續沒有完成考核指標的省級行政區,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要限制審批或者暫停審批。
目前我們正在進行“三條紅線”分省指標的分解確認和落實,這項工作難度很大,我們預期今年年底將會完成這一任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