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響應上級號召,落實好支農惠農各項工作,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近日,青海省民政廳結合自身業務,研究確定了2007年支農惠農政策。
一是進一步健全農村牧區社會救助制度。全面實施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深入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著力解決好五保老人的住房、醫療問題。實施國家災害應急救援重點工程,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災害應急救助能力;結合災後重建,研究解決農村牧區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問題。進一步完善農村牧區醫療救助政策,規範農村牧區醫療救助。加強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
二是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和老齡事業。認真貫徹15部委《關於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全面落實養育、教育、醫療、康復、住房、就業等各項政策;繼續實施“孤殘兒童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建立制度化、經常化、社會化的長效機制;啟動“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藍天計劃”。以滿足養老服務需求為著力點,啟動實施“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整合社會資源,加快發展社會化養老服務事業。
三是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以村民自治為重點,繼續加大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力度,合理整合社區資源,積極引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衛生、科技、教育、文化、勞動、法律等進農村社區,建立健全有效覆蓋、有序參與的農村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
四是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深入開展“民間組織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活動,發揮民間組織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