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2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秘書長王汝鵬介紹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記者]第二個問題,民政部前幾天也下發了關於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規定》説明基金會不得將本組織的名稱、公益項目品牌用於非公益目的的活動中,請問紅十字會下屬的商業紅會、行業協會等商業行為下一步會不會予以取締或者是進一步改革?謝謝。
[趙白鴿]關於基金會管理,因為我們中國紅十字會還有一個和我們作為並肩的合作夥伴,叫做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它是在民政部註冊的很多人經常把這兩個機構合在一塊,其實是兩個機構,一個是中國紅十字會,另一個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這個基金會是通過民政部註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機構。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我們對於基金會,主要有三個措施,第一,所有建立基金的企業和個人必須有完整的資質,像資質不行的,逃稅漏稅、坑蒙拐騙的,不能作為你的合作夥伴;
第二,在建立了基金會之後,它的運作過程必須有社會監督委員會的監督,現在紅十字基會比總會還要早一步,它已經有了社會監督委員會這個系統;
第三是糾錯,發現問題以後,發現一個處理一個。因為基金會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和千千萬萬的老百姓在一起,對你這個組織的社會責任和道德要求是非常高的。
所以我們紅十字會正在著手推進相關清理整頓工作,一個是冠名醫院,一個是合作企業,還有一個是冠名基金的整頓。我們希望通過四個監督系統——法律的、政府的、社會的和自我監督實現來實現全面的監督和管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