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外宣辦于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中央外宣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京清介紹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王京清: 中共中央要求要把發揚黨內民主貫穿于十八大代表選舉工作的全過程,併為此規定了十八大代表選舉的原則和辦法。各選舉單位按照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要求,認真落實黨員在代表選舉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為此我們採取了以下舉措:
一是代表産生程序進一步規範。中央嚴格規定了代表選舉所應遵循的程序,主要包括五個環節:推薦提名、組織考察、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並進行公示、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召開代表大會或代表會議選舉代表。根據五個環節的要求,中央組織部把每個環節所要進行的步驟進一步細化,制定了十八大代表産生的流程圖,發給每個選舉單位,供他們遵循。在這些新舉措當中,既繼承了以往特別是十七大好的做法和經驗,又採取了一些新的舉措,比如,在考察階段,第一次提出要進行差額考察。在考察和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公示的時候,還要再次聽取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規定還要求,各個選舉單位要召開全委會投票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這些舉措都是在代表選舉中不斷擴大黨內民主的具體體現。
二是推薦提名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各選舉單位採取分名額推薦或全額推薦方式推薦提名代表人選。在31個省(區、市)當中,有11個省市採取了全額推薦的方式,每個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可以按照分配給該省的代表名額,跨地域、跨行業推薦自己認為適合的黨員作為代表人選。無論是分名額推薦提名還是全額推薦提名,人選都要經過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推薦提名才能提出來,而且每一輪醞釀還要再返回去聽取下一級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凡是未經過多數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推薦提名的,不能作為人選。
三是代表人選公示力度進一步增大。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多數單位都是採取通過發黨內文件、黨建工作網,在黨內進行通報,還有11個省市不僅採取了這種方式,而且還擴大了公示範圍,通過黨報、電視等媒體,向全社會進行了公示。通過及時公示,可以使廣大黨員及時了解有關人選的信息,表達自己的意願。
以上介紹的這些做法,從一個方面反映了我們黨近年來在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方面的新進展,同時也體現了我們黨民主、開放,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