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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出臺政策對患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6日 16時56分   來源:中國政府網

    新聞辦于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15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介紹《中國的醫療衛生事業》白皮書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張茅: 今年8月份,發改委和衛生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切實地緩解廣大群眾特別是貧困居民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在此之前,我們于2010年6月會同民政部在新農合範圍內開展了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先從農村兒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開始,逐步擴大到今年的20種疾病。到今年9月,全國已經全面推開兒童先心病、白血病的醫療保障工作,24個省份開展了乳腺癌等6個病種的保障試點,18個省份開展了肺癌等12個病種的試點工作。

    對這些大病,在新農合報銷後,對剩下的費用再進行保障,實際報銷比例達到了70%左右。比如我在江西調研了解到,江西的腎透析的病人,新農合報銷了70%,民政的大病救助報銷20%,醫院又承擔10%,這樣透析的病人就能夠全部得到保障。我們要逐步擴大病種範圍,提高保障水平,把個人的支付部分進一步降低。目前我們國家總體來看,在衛生總費用中,個人現金支出佔到34.8%,這個數字在2000年接近60%,現在增加了政府的投入、增加了社會的投入,個人支付比已經下降。從國際上看,這個數字在30%以下就能有效減輕個人災難性的支出,有很多發達國家在20%以下。我們有些省市做的最好的保障水平也在20%左右。我們的目標是在“十二五”期間能降到30%以下,從而逐步地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從制度上保障比較貧困的居民能夠抵禦大病的災難性支出。這是我們衛生部正在積極地推進的一項重要工作,要經過不斷的努力,能夠比較好的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