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國務院召開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電視電話會議。圖為國務院副總理汪洋作重要講話。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全面提高依法興旅和依法治旅的水平
國務院副總理 汪洋
(2013年5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將於今年10月1日開始施行,這是我國旅遊業發展歷程中的一件大事。剛才,尹中卿同志對《旅遊法》作了簡要説明,邵琪偉同志圍繞旅遊部門如何貫徹實施好《旅遊法》作了發言,講得都很好。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我國旅遊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我國旅遊業發端于改革開放,興盛于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旅遊業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實現了由單純的外事接待向綜合性行業的重大轉變,由新的經濟增長點到國民經濟支柱産業的重大轉變,由旅遊資源大國到世界旅遊大國的重大轉變。
——旅遊産業規模不斷壯大。目前,全國星級飯店總數達1.4萬家,旅行社達2.5萬家,各類旅遊景區景點達2萬多家,其中,5A級旅遊景區153家。旅遊服務設施明顯改善,服務能力大幅提升,為滿足人民群眾的旅遊需求奠定了堅實基礎。
——各類旅遊産品日益豐富。過去的旅遊業基本上是觀光旅遊,如今已形成觀光旅遊、度假旅遊和專項旅遊多元化發展的新格局。紅色旅遊、鄉村旅遊、生態旅遊、文化旅遊等新型旅遊方式蓬勃發展,自駕遊、旅遊演藝、房車營地、網絡旅遊等新興業態層出不窮,滿足了人民群眾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
——旅遊業改革開放不斷深化。旅遊業是市場化最早和競爭最充分的行業之一,各種所有制旅遊企業競相發展,一批大型旅遊集團和旅遊知名企業茁壯成長。旅遊管理體制和行業管理方式不斷創新,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得到加強。旅遊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截至2012年底,外商投資的星級飯店共有470家,其中四星級以上299家,外商投資設立旅行社78家。國內旅遊企業也開始走出國門,參與國際市場競爭。148個國家和地區成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
——旅遊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日益突出。目前,全國旅遊直接從業人數超過1350萬,帶動相關行業就業超過8000萬。紅紅火火的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在全國9萬個村鎮開展,其中農家樂達155萬家,2800萬農民從中受益。
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國旅遊業發展方式比較粗放,一些地方的旅遊業仍停留在“門票經濟”階段,重開發、輕保護,重硬體建設、輕軟體服務,存在産品結構不合理、質量和效益偏低、市場秩序混亂等突出矛盾和問題,遊客意見較多。對於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引起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
二、頒布實施《旅遊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旅遊法》的制定,是對我國旅遊業30多年發展經驗的總結;《旅遊法》的頒布,是我國旅遊業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旅遊法》的實施,是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重要的制度基石。
第一,制定《旅遊法》是保護旅遊者和市場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這些年,有關部門在整頓和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部分旅遊企業經營行為不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混亂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惡性競爭、零負團費、強迫購物、虛假廣告等問題屢禁不止。這些行為不僅侵害了遊客的合法權益,而且影響了中國旅遊業的形象,制約了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造成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法律法規不健全。《旅遊法》運用行政法、經濟法和民事法的基本原則和手段,對旅遊業發展的重要領域進行規範,對於有效打擊違法行為、維護旅遊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制定《旅遊法》是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的根本保障。在旅遊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一些地方盲目開發、過度開發旅遊資源的問題日益突出。熱點旅遊景區普遍超負荷經營,人滿為患;一些景區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個別城市或景區在發展旅遊業中破壞珍貴的自然遺産和文化遺産,造成的損失不可逆轉。《旅遊法》全面界定了政府、旅遊經營者和旅遊者三方的責任,確定了旅遊規劃的法律效力,對於旅遊資源的整體性保護、禁止重復建設和掠奪性開發、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第三,制定《旅遊法》是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有力支撐。旅遊業資源消耗低,關聯産業多,帶動作用大。發展旅遊業能夠有效擴大內需和提高第三産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2012年,國內旅遊消費2.3萬億元,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例突破10%,旅遊業對住宿業的貢獻率超過90%,對民航和鐵路客運業的貢獻率超過80%。目前,全國26個省(區、市)把旅遊業定位為支柱産業,其中17個省(區、市)定位為戰略性支柱産業。通過立法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對我國擴大內需和優化産業結構,提升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將發揮重要作用。
第四,制定《旅遊法》是適應國際交流與合作新形勢的客觀要求。用法律的手段規範旅遊市場,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是國際通行做法。一些國際旅遊組織和區域組織都制定了多邊旅遊公約,旅遊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也都有《旅遊法》或相關法律。作為世界旅遊大國,我國居民出境旅遊需要熟悉和了解目的地的法律,境外居民入境旅遊也須遵守我國法律。國內旅遊企業經營活動需要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旅遊法》的施行,有利於拓展我國旅遊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的民間往來。
三、貫徹實施《旅遊法》需要抓好的幾項工作
貫徹實施《旅遊法》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的系統性工作,是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地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清責任,加強領導,精心部署,自覺把貫徹實施《旅遊法》的工作抓實抓好。
一要迅速開展宣傳培訓。各地各部門有關負責同志要帶頭學習《旅遊法》,並認真組織好本地區、本系統的學習。旅遊主管部門要在全行業開展分層次培訓,邀請立法部門、專家學者對《旅遊法》進行解讀,使行業從業人員準確把握《旅遊法》的主要內容,牢固樹立依法興旅、依法治旅的觀念和意識。依託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在全社會形成貫徹實施《旅遊法》的良好氛圍。
二要抓緊完善配套制度。要抓緊進行《旅遊法》配套制度的細化、深化和落地,推進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各級政府要按照《旅遊法》的明確要求,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機制、旅遊市場聯合執法監管機制、旅遊投訴統一受理機制和旅遊安全綜合管理機制;建立完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旅遊規劃編制和評價體系、旅遊産業發展促進體系、旅遊安全救助體系;確立旅遊安全風險提示制度、高風險旅遊保障制度、旅遊景區價格和流量管理制度、城鄉居民經營旅遊業務管理制度、“一日遊”管理制度等。
三要切實加大執法力度。治亂必用重典,《旅遊法》就是可用的重典。要集中力量,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旅遊環境、擾亂市場秩序、侵害遊客權益的不法行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特別是對非法經營、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變行程、指定購物場所、誘騙和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為,要從嚴懲處。依法吊銷、停業整頓一批違法經營者,處罰結果向社會曝光,起到保護消費者、震懾違法者的作用。同時,要規範旅遊執法行為,加大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力度,提高旅遊監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規範化水平。
四要努力完善公共服務。《旅遊法》對政府公共服務提出了許多明確的要求。比如,根據需要建立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平臺,無償向旅遊者提供交通、氣象、安全、醫療急救等必要信息和諮詢服務;在交通樞紐、商業中心和遊客集中場所設置旅遊諮詢中心,設置旅遊指示標識;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旅遊客運專線和客運中轉站;遇到突發情況時,提供及時、必要、有效的救助服務,等等。這些都是旅遊地政府應盡的法律責任,必須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四、以貫徹實施《旅遊法》為契機,推動我國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
我國人均國內生産總值已超過6000美元,居民旅遊意願顯著增強,旅遊業正處於黃金髮展期,發展前景極其廣闊。我們要以貫徹實施《旅遊法》為契機,深化旅遊業改革開放,加快轉變旅遊發展方式,依法興旅、依法治旅,努力把旅遊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産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這裡,我著重強調幾點:
(一)促進旅遊消費穩定增長,為擴大內需提供有力支撐。目前,要優先滿足城鄉居民度假休閒的基本需求,加快開發一批海洋旅遊、文化旅遊、森林旅遊、運動健身旅遊等大眾化度假休閒産品,建設一批適合老年人、青少年和家庭出遊的度假休閒産品。積極發展專項旅遊,培育一批遊客容量大、社會效益好的紅色旅遊、鄉村旅遊、生態旅遊、自駕車旅遊等旅遊消費新熱點。著力提升觀光旅游水平,重點發展都市觀光、鄉村觀光,建設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精品景區。要深入貫徹《國民旅遊休閒綱要》,認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制定鼓勵居民旅遊休閒消費的政策措施。深入實施國家旅遊形象推廣戰略。地方政府要深入挖掘和培育地方文化特色,完善道路、景區停車場、遊客服務中心等旅遊休閒基礎設施,加快旅遊小城鎮建設,提升旅遊目的地發展水平。
(二)轉變旅遊業發展方式,提高旅遊業發展的質量和水平。我國旅遊業的總體規模已經不小,關鍵是優化結構、提高效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要走質量型、效益型的旅遊發展之路。要進一步推進旅遊業與其他相關産業的融合發展,增強旅遊業的綜合帶動能力。以旅遊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強化科技支撐,提高旅遊消費、生産、經營、管理的效率。強化旅遊資源保護,合理利用旅遊資源,維護資源的區域整體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落實節能減排責任,大力提倡和開展生態旅遊、低碳旅遊。支持大型旅遊企業集團化、品牌化發展,加快“走出去”步伐,拓展境外市場,提升旅遊企業的整體實力。支持中小旅遊企業特色化、專業化發展,充分發揮其在自主創業、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優勢。
(三)深化旅遊業改革開放,構建有利於旅遊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改革開放是促進旅遊業發展的不竭動力。要堅持市場配置旅遊資源的基本方向,放寬市場準入,減少行政審批,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投資旅遊業。支持地方政府推進旅遊業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理順旅遊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形成支持旅遊業發展的合力。支持旅遊行業組織發展,促進行業自律和轉型升級。堅持 “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進一步探索對外開放的新方式、新領域。加強和改善國際旅遊合作,提高出入境旅遊的便利化水平。認真落實和完善惠及港澳和對臺旅遊政策,全面深化兩岸四地旅遊交流和産業合作。
(四)加強旅遊市場監管,不斷提高遊客的滿意度。遊客滿意不滿意,是評價旅遊業發展質量的重要指標。維護旅遊市場秩序,是旅遊部門和各相關部門的重要職責。要進一步規範旅遊行業價格管理,遏制部分景區門票漲價過快的趨勢。加強導遊從業管理,規範和監督導遊執業行為,強化旅行社責任,保護導遊人員的合法權益。繼續開展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專項行動,完善旅遊服務質量測評指標體系。加強旅遊安全管理,特別是旅遊交通安全管理,嚴防群死群傷事故。建立旅遊違法行為查處信息共享機制,對需要跨部門、跨地區聯合查處的違法行為進行督辦。全面推動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旅遊經營服務者誠信信息發佈等制度,提高旅遊企業和旅遊從業人員的誠信水平。
(五)倡導健康文明的旅遊方式,提高遊客的文明水平。我國旅遊消費已進入大眾化的發展階段,越來越多居民出國旅遊,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歡迎。同時也要看到,部分遊客的素質和修養還不高,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旅遊景區亂刻字、過馬路時闖紅燈、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常常遭到媒體的非議,有損國人形象,影響比較惡劣。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質,樹立中國遊客的良好形象,是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的共同責任。《旅遊法》對旅遊者的文明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對不文明行為作出了禁止規定。有關方面要在宣傳、貫徹、實施《旅遊法》的過程中齊抓共管、綜合施策,引導旅遊者自覺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注意公眾場合特別是涉外場合的言談舉止,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做一名中華文明的傳播者和中國形象的展示者。
同志們,貫徹實施好《旅遊法》,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努力使我國由旅遊大國邁向旅遊強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