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印紅介紹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情況,並答記者問。
[法制晚報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近些年來民間公益組織越來越多地加入到保護野生動物的行列中來,請問林業局如何評價民間組織這種行為?如何把他們納入到保護野生動物的行列中來?
[印紅]關於民間組織在推動野生動物保護事業當中的位置和評價,我是這麼看的:這支力量是我們中國野生動物保護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我們應當信賴和依靠的力量。我們十分歡迎志願者和各類的民間團體,加強與野生動物保護機構的協調合作,參與到野生動物保護行動中來。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由於野生動物保護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同時工作場所通常是在野外,經常會面臨著一些危險,實際上我們的志願者們、民間環保組織可能面臨到了這些問題,因此國家林業局準備採取一系列的措施,來加強和民間組織的合作,協同引導,共同加入到野生動物保護事業中來。
怎麼樣引導、協調民間組織共同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從三個方面來考慮:一是加強與民間團體的溝通與交流,多溝通多交流,使民間組織能夠及時地了解到我們的一些想法、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一些規劃的方向。同時為志願者和民間團體參與保護行動也提供一些培訓和多方面的支持。比如説保護方面的培訓,提高民間組織志願者、民間組織成員自身的保護技能和水平,準確掌握國家野生動物法律法規等等。
二是重點發揮志願者和民間團體在社會監督方面的作用。實際上前一段媒體很多的曝光都是很好的監督,我們鼓勵志願者和民間團體舉報違法活動,公眾的監督直接參與到保護工作當中,更好地強化我們的執法。
三是積極地創造條件,完善保護管理的機構與志願者和民間團體協調的合作機制,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共同保護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