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日上午10時,新聞辦舉行發佈會,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和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介紹五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李毅中]從這5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結果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單位在安全生産工作中存在的嚴重問題,也反映出安全生産的方針、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業沒有真正落實。
一、一些事故單位和業主無視法律,違規建設,非法生産。5起事故中有3起屬這種情況。河北唐山劉官屯煤礦是一個違規施工的基建井,採用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的手段變更採礦許可證,私自找沒有設計資質的單位修改設計,《安全專篇》未經批復,擅自施工;在未竣工驗收的情況下,非法組織生産。陜西延安瓦窯堡煤礦發生事故的新建井,沒有任何證照,屬超層越界非法開採礦井。雲南曲靖昌源煤礦在無採礦許可證、無初步設計、安全專篇未經審批的情況下違規建設,未竣工驗收、未取得相關證照而非法生産。這三個礦都是在煤礦監管、監察機構下達停産指令之後,抗拒執法,鋌而走險,最後釀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