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日上午10時,新聞辦舉行發佈會,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和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介紹五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李毅中]二、事故單位安全管理混亂,隱患嚴重。發生重慶“10.1”特大事故的公路運輸(集團)所屬利民公司,對挂靠的個人運營車輛以包代管,明知肇事車輛2006年以來已有大量違規行駛記錄,並在同年3月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重大事故,對肇事司機卻不做任何處理;該公司的上級公司疏于監管,工作失察。山西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雖是國有大礦,但在通風和機電管理上非常混亂,井下設備失爆嚴重,瓦斯經常超限。事發當班,工作面三次故障停電、局扇停風,在瓦斯超限長達半小時的情況下不但不撤人,反而違規送電,導致瓦斯爆炸。
三、一些地方安全監管乏力,不認真履行職責,個別人甚至徇私枉法。5起事故的背後都暴露出安全監管上存在的漏洞。唐山劉官屯煤礦長期違規施工、非法生産,但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監管責任,使其違法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雲南曲靖市昌源煤礦,是國家煤監局和雲南省人民政府已在媒體公告的予以關閉的礦井,但是卻被縣裏以所謂“置換”的方式保留下來,有關政府部門對煤礦整頓關閉中的弄虛作假問題失察。唐山劉官屯煤礦所在的開平區,公安分局兩名副局長接受賄賂,貪贓枉法,事故發生以後,已經把這個礦主逮捕拘留了,但是,春節前,兩位公安副局長為他們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然後礦主逃到了加拿大,最後迫於壓力又回來了;事後查明個其中一名副局長在劉官屯煤礦非法入股,入股50萬,分紅60萬。
今天公佈的5起特別重大事故,損失慘痛,影響惡劣,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教訓令人刻骨銘心,有關地方、部門、單位正在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對以上5起特別重大事故的相關責任人,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依據國務院批復的調查處理報告分別作出了處理決定,構成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今天公佈查處結果,希望得到社會和輿論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