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 教育部網站16日發佈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正在抓緊細化免費師範生教育實施辦法。
同時在網站公佈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指出,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6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
辦法指出,部屬師範大學師範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於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辦法要求,免費師範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學任教10年以上,如果違約,應退還按規定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産研究生。
辦法也對非師範生敞開大門: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範專業,並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免費師範生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範專業範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辦法號召部屬師範大學要抓住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的良好機遇,大力推進教師教育改革,建立師範生培養導師制度,完善師範生在校期間到中小學實習半年的制度。培養優秀中小學教師的工作將作為評價師範大學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辦法要求各級政府對長期從事中小學教育的免費師範畢業生給予積極的鼓勵和支持。中央財政對接收免費師範畢業生的中西部地區給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範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週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