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第12次新聞發佈會于7月2日(週一)15時在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由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有關情況。
[教育部財務司巡視員兼資助中心主任 崔邦焱]勤工助學在這些年的活動中,也對我們高等學校學生的培養,在育人方面,也有很大的作用。在座很多記者朋友都是從高等學校走出來的,不知道有沒有參加過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至少都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這是高等學校培養學生必須要求的過程,跟你必須學數學、必須學物理一樣,社會實踐必須要參加,也都有一定的學分的。
我們在這個文件裏也提出來,勤工助學的崗位主要有校內也有校外。由學校做好安排,認真組織,設置一些崗位,組織我們學生來參加,優先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來參加。通過這些活動,學校給予一定的報酬,來解決他們經濟上的困難。
除此以外,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的服務機構也要在校外開闢一些崗位,適合我們學生參加的這樣一些崗位,來組織學生,有組織、有計劃地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對於勤工助學的酬金,我們在這個文件上也做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基本上要求一小時不低於8塊錢,一星期不要超過4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