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第12次新聞發佈會于7月2日(週一)15時在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由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有關情況。
[王旭明]我們的新聞發佈會在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發出通告以後,許多網民紛紛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有兩個問題很有代表性,請主席臺上的領導來回答。網友:第二,對於甘肅來説,貧困生比較多,相對也給學校帶來很大的經濟壓力,請問對於類似甘肅這樣比較貧困的地區有什麼傾斜政策?教育部對這一地區的高校有什麼政策?
[趙路]我回答第二個問題,對甘肅這樣經濟欠發達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面大一些。我們制度設計過程中給予了充分的考慮,比如説我們在研究測算各個省高校學生貧困面的時候,有一個特別重要的因素,就是生源地的因素。前面我講了,財政部跟地方各省的財政,原則上是按照比例來分擔經費的,西部地區8:2,中部地區6:4,東部地區分省確定,一個省一個比例。具體到甘肅省高校,蘭州大學也好、西北民族大學也好,或者北京市的某個高校有甘肅的學生也好,我們測算各地的貧困面的時候,我們把生源作為非常重要的因素。
比如説西部地區的高校,它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重面,我們的測算面,將遠高於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目前根據我們的平均測算,西部地區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面或者享受到國家助學金的面大約佔到26%-28%左右。中部地區只佔到21%到23%,東部地區12%左右。如果一個西部地區的學生就在西部上學,家庭經濟困難,我們給你安排了國家助學金的名額比重要比中部和東部大,如果西部的學生到一個中部的省市,比如説到鄭州,或者到東部的一個省,到山東去上學,在界定貧困生標準的時候有一套標準。
你是能夠享受到國家助學金標準的學生,你就按照這個享受。同時,東部的省接受西部的學生,我們按照西部的經費來安排東部省。比如説山東省,我們跟山東省經費分擔的原則是4:6,中央拿4,山東拿6。但是如果他招收了甘肅的學生,我們是按照8:2的比例。一個是鼓勵東部的省份多招西部的孩子,同時西部的孩子到東部省份讀書,只要你家庭貧困的,一樣可以享受到助學金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