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關於飛機租賃企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2 15:09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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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飛機租賃企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飛機租賃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3〕108號)的有關精神,促進飛機租賃業健康發展,現將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飛機租賃企業購機環節購銷合同印花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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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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