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與對話國三大合作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21 15: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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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 第27屆東盟峰會及系列會議18日至22日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將出席第十八次中國-東盟(10+1)領導人會議、第十八次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和第十屆東亞峰會等系列會議。

“10+1”、“10+3”和“10+8”是東盟與對話國間的主要合作機制。

【“10+1”】

“10+1”是指東盟10國分別與中日韓3國(即3個“10+1”)合作機制的簡稱,是中國參與東亞合作的基礎。

1997年12月16日,首次東盟-中國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會議確立了中國與東盟面向21世紀的睦鄰互信夥伴關係。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東盟-中國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會議確立了中國與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2010年1月,中國-東盟自貿區如期全面建成。

“10+1”確定了五大重點合作領域,即農業、信息通信、人力資源開發、相互投資和湄公河流域開發。除了與中日韓3國舉行每年機制化的“10+1”會議外,東盟還與其他域外國家展開不定期的“10+1”對話合作。

【“10+3”】

“10+3”是指東盟10國和中日韓3國合作機制的簡稱,是東亞合作主渠道。

1997年12月15日,首次東盟-中日韓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馬來西亞舉行,東盟各國和中日韓三國領導人就21世紀東亞地區的前景、發展與合作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並取得廣泛共識。“10+3”合作進程由此啟動。

“10+3”已經建立了65個對話與合作機制,其中包括外交、財政、經濟、勞動、農林、旅遊、環境、衛生、打擊跨國犯罪、文化、能源、信息通信、社會福利與發展、科技、青年、新聞及教育共17個部長級會議機制。

【“10+8”】

“10+8”是指東盟10國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和俄羅斯8國的合作機制。

2005年12月14日,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6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吉隆坡舉行首屆東亞峰會,也被稱為“10+6”峰會。2011年11月,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第六屆東亞峰會上,美國和俄羅斯首次成為東亞峰會成員國,東亞峰會機制也由此擴大到“10+8”。

東亞峰會作為東亞合作機制的重要補充,自成立以來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性質,堅持東盟主導、協商一致、照顧各方舒適度等既定原則,為增進各方互信、推進區域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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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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