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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減負超千億元 降低企業負擔再出實招

2016-04-14 07: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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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記者 徐博、鬱瓊源)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一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三是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此次會議表示,初步測算,採取以上措施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000多億元。

業內人士認為,這三大舉措是推進供給側改革、降低企業負擔的又一有力“實招”。降成本,是今年供給側改革的一大重點任務。今年以來,國家接連採取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企業負擔,這無疑有利於企業輕裝上陣,提高生産效率。

“實際上,我國2015年已經降低了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費率。”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介紹。

按照國家去年部署,失業保險費率已由3%下調至2%,據測算一年可減少企業和員工社保負擔400多億元;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也相應降低,據測算企業一年可減少270億元的社保支出。

“在此基礎上,今年進一步降低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這顯示出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就業的重視和決心。”周天勇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本次降低養老保險費率的幅度雖然不大,但意義深遠:在國家層面上長期不變的養老保險費率終於開始“鬆動”,這表明以後養老保險費率可以根據經濟形勢和基金收支狀況進行適時適當地調整,有利於建立合理的養老保險費率調整機制。

“此外,本次費率調整體現務實的精神。”金維剛説,“養老保險費率關係到養老保險基金的長期收支平衡,降低費率並不是降得越多越好,而是既要保證當期發放,又要考慮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在目前一些統籌地區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人口老齡化的壓力不斷增大、老年撫養比逐步上升的情況下,現在還不具備條件大幅度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這位專家強調,要進一步降低養老保險費率,還需要創造更多的條件,譬如劃撥國有資本充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通過提高統籌層次增強基金的調劑功能;加快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適當調整退休年齡政策等。

對本次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會議部署,對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同時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産經營困難企業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的公積金。

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目前五險一金確實是企業成本的重要構成部分,是企業感覺壓力較大的成本因素,也是企業降成本中政府可作為的部分。一定程度的降低和緩交這些險金,有助於企業減少負擔,擺脫困境,輕裝上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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