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佈今年高校招生兩個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4-14 08:55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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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6年甘肅省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公佈。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為高校專項計劃,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7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等23所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甘肅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區市及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等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資格為:符合當年甘肅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市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申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有關高校在確定考核考生名單後,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本校招生網站公示;高考後、高考成績公佈前,有關高校將對考生進行考核並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網站公示;最終錄取結果也將在有關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考生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時在本科一批G段填報志願,該專項計劃設置一個志願,志願填報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在投檔錄取時,高校專項計劃參照自主選拔錄取辦法和招生院校有關規定進行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名單和考生志願,按相關規定一次性向院校發放符合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負責審核錄取符合本校要求的考生,並及時退回未被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以便考生參與本科一批所報平行志願錄取。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為地方專項計劃,今年甘肅省實施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為西北師範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甘肅農業大學、甘肅中醫藥大學、蘭州財經大學、蘭州工業學院等。全省範圍內具有農村戶籍的考生均可報考,今年甘肅省地方專項計劃不再組織資格審核,以當年報名時採集的農村戶籍信息為準。

甘肅省地方專項單獨編制計劃,考生在提前批次D段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志願。該計劃採取“1+1”順序志願模式,設置“1個第一志願、1個第二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地方專項計劃志願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

在投檔錄取時,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不徵集志願。如院校生源不足時,可按照考生志願和成績在批次控制分數下40分以內(含40分)投檔,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記者 李欣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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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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