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總局部署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生産企業
分包轉包專項整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4-15 15:43 來源: 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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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徹底整治煙花爆竹生産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推動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有效防範較大以上煙花爆竹事故,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通知,要求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國範圍內集中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生産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重點有三項,分別是分包轉包生産線、工(庫)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轉讓安全生産許可證的行為,一證多廠及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産經營活動的行為,以及企業職工自行攜帶機器設備進廠生産作業的行為。

通知要求,5月底前縣級安全監管局組織對煙花爆竹生産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情況檔案,做到一企一檔。在開展排查的同時,每個煙花爆竹生産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向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承諾。

通知提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的作用,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強化日常摸排檢查。縣級安全監管局要在全面排查完成後,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每月至少對生産企業摸排檢查一次;省、市兩級安全監管局在10、11月份,分別組織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結合專項督查檢查、生産經營旺季明查暗訪、重點地區調研督導等工作,對重點地區和問題突出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大力宣傳煙花爆竹生産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和由此引發事故的嚴重後果,公佈舉報電話,發動和鼓勵企業職工及周圍群眾自覺舉報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煙花爆竹生産企業,除對企業給予處罰外,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參與分包、轉包、承租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也要分別給予處罰,並列入“黑名單”。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排查檢查走過場、企業分包轉包行為長期存在、或者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嚴肅追究當地黨委和政府相關負責人以及有關監管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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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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