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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億元“大禮包”減在何處?
——人社部、住建部官員詳解國務院為企業減負新政

2016-04-15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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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 韓潔、徐博)本週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我國將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年預計為企業減負1000多億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15日下午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就此回應了社會熱點問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存比例降至20%以下

張義珍説,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原則審議通過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兩部將於近日聯合印發文件。

根據通知,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將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

同時,進一步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了1個百分點,在這個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

張義珍説,此次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預計會顯著降低企業成本,全國大多數省份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條件。初步測算,符合條件地區如果降費政策全部落實到位,預計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386億元。失業保險按各地總費率降低0.5到1個百分點來測算,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00億到600億元,如果再加上2015年先後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有關政策,每年總計可降低企業成本1200億元以上。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

陸克華説,為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住建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正在制定《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

根據通知,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各地區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此外,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生産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實施。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陸克華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其中第18條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而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則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上限,其中第二條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

他表示,對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繳存問題,必須進一步嚴肅紀律,嚴格管理。住建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的情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降低社保費率不會影響職工社會保險待遇

針對社會關注的降低社保費率是否會影響廣大參保群眾的社保待遇,張義珍明確回應,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尤其是階段性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

她説,國務院對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提出了明確要求,前提就是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這是必須要確保的一個前提條件。此外,此次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經過了科學的測算、充分的論證。

張義珍説,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降費方案包括三個限制條件,是有條件的階段性降費:一是有條件的省份降低費率;二是降低費率期限暫按兩年來執行;三是降低一個百分點。符合條件的省份基金支撐能力較強,據測算,多數省份在降低費率1個百分點後仍將保持基金當期收大於支,少數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計結余保證待遇支付。

張義珍説,關於失業保險費率降至1%到1.5%,部分省份失業保險基金當期會出現收不抵支,但都可以通過使用累計結余和省級調劑金來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支付。“總之,各項社會保險待遇都不會因降低費率而降低。”

她表示,人社部將指導各地制定好階段性降低費率的具體方案,同時也要做好方案的備案工作;指導各地積極採取措施,增強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還要按時足額支付。同時在工作過程當中也會加強溝通,及時解決各地遇到的問題。

正抓緊修改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陸克華説,住房公積金制度1994年開始在全國推行。1999年國務院頒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自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累計繳存職工2.17億人,繳存總額9.18萬億元,提取總額5.03萬億元,貸款總額5.54萬億元(含收回再貸部分),目前的結余資金6779億元。已有1億多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解決了住房問題。

2015年,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住建部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調整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主要是降低住房公積金使用門檻,全面放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推行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消費,簡化手續,改進服務,提高效率,方便職工提取和使用。陸克華説,僅去年一年,有470多萬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住房,創造了歷史新高。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公開規範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陸克華説,去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將《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目前正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抓緊修改完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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