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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工程 種苗建設為綠色中國炫實力

2016-05-10 13:40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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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工程 種苗建設為綠色中國炫實力
——寫在全國林木種苗工作會議召開之際

“中國人工林面積居世界首位”“中國人工林面積繼續穩居世界首位”……當此類新聞一次次撞擊眼球時,中國為全球綠色化發展所作出的重要貢獻愈加清晰,讓世人仰視。

然而,人們往往關注的是新聞本身的光環,卻很少問及它背後的故事。人工林種苗從哪來、要到哪去?造林綠化的基礎是什麼、與生態文明建設有著怎樣的內在邏輯?現代林業發展的根本是什麼、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又有怎樣的聯絡?

追根溯源,一切的落腳點都指向了“林木種苗”。正所謂“成也種苗,敗也種苗”,在生態重大工程建設面前,種苗如何保障供應?種苗質量也是影響祖國綠美的一道關卡,種苗劣,人工林則劣,造林綠化成效便差,影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進程,乃至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導致廣大人民群眾享有綠色尤其是山區林農奔小康的中國夢受到阻力。

國家林業局國有林場和林木種苗工作總站總站長楊超表示,林木種苗事業不僅關係到美麗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更是一項命脈工程、基礎工程、百年工程和未來工程。

護航 種苗是關係生態文明的基礎工程

眾所週知,一粒種子可以改變世界。

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培育的雜交水稻改變了中國的命運,使我國成為世界糧食大國;芬蘭通過實行造林良種化,使紙和紙板的出口量分別佔世界總量的10%、15%左右。這些例證生動地説明,種業不僅在國家經濟發展中具有戰略性、基礎性、長遠性的重要地位,也可成為左右國家産業發展和保障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在全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當下,林木種苗事業更是涉及國家生態安全和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行業。從某種意義上説,當今世界誰擁有豐富的林木種質資源,誰就佔有獨特優勢,容易贏得品種創新的主動權,就易於形成國家核心競爭力,就會搶得佔領産業發展制高點的先機。

于我國而言,林業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部門,要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環境和優質生態産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需要築牢生態安全屏障,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而這一切的出發點均離不開林木種苗的支撐和大力發展。

在國家林業局的大力推動下,2015年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為我國林業事業發展特別是種業發展吹入了春風,標誌著我國林木種苗事業迎來再次加快發展、轉型升級的新時代。

業界專家表示,新修訂的《種子法》,有效破解了林木種苗事業發展中的種種難題,進一步明確了林木種苗管理機構法律地位,賦予了林木種苗管理機構的行政執法權,林木種苗管理機構受林業主管部門委託可以開展相關執法工作;完善了林木種子扶持政策,對林木品種選育、生産、示範推廣、種質資源保護、種子儲備給予扶持,並將林木種子採種機械納入農機具補貼範圍;利用和佔用林木種質資源都要經過審批或同意,加大了對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對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標簽、檔案、品種審定與保護、質量監管等項制度進行了完善;在對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和制售假冒偽劣林木種苗違法行為的處罰上,加大了力度。

楊超介紹,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林木種苗發展,近10餘年來,頂層設計不斷取得突破。自2000年頒布了《種子法》後,我國種業發展有了基本的法律遵循和依據,取得了很大進步,中國種業已成長為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市場。縱觀國內,這10多年也是我國林木種苗事業發展速度最快、發展質量最好的時期,它在提高林木品種選育、林木種苗生産經營和管理水平,發揮林木種苗生産經營主體作用,規範林木種苗市場秩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它設定的林木種子許可、標簽、檔案、審定、質量監督檢驗等各項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落實,為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和滿足林業發展需要奠定了基礎。

尤其是隨著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的意見》,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我國各地在林木種苗的發展中不斷展現出新作為。目前,全國各地出臺了60多項規章和規範性文件、400多項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河北、山西、吉林等16個省(區、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貫徹落實《關於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上海、江蘇、江西等9個省(區、市)林業部門會同農業部門共同出臺了貫徹落實《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種種舉措,不僅為推動我國林木種苗事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也為現代林業發展增添了不竭動力。

而今,我國林木種苗事業正邁入拓深度求力度的新時期。思想的引領、法制的護航和高位的推動,將助推林木種苗事業增添活力,為行進在生態文明建設征程中的中國助力。

保障 基地建設是現代林業發展的根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良種是現代林業發展的根本保障,但基地是林木良種的溫床。因此,抓好良種基地建設是種苗事業發展之道。楊超表示,建設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是推動我國林木良種化進程、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林業建設對林木良種需要的重要措施。

經過50多年的建設,我國已建立了主要造林樹種的700多個良種基地。但由於開始建基地時採取了一次性投入,沒有建立長效投入機制和扶持政策,多數基地運行入不敷出,經營管理跟不上,良種産量低,良種基地的作用和潛力難以發揮。

近年來特別是“十二五”期間,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林木良種基地的建設,將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建設提上重要日程並給予大力支持。國家林業局印發了《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管理辦法》《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考核辦法》,為全面加強基地管理提供了依據。尤其自2009年1月國家林業局確定了第一批131處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後,2012年又公佈了第二批95處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2014年和2015年連續兩年組織開展了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考核工作,對17個省(區、市)和龍江森工、大興安嶺森工的80個第一批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進行了考核。中央財政良種補貼資金已由每年的2億元增加到4.78億元,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全部納入補貼範圍,極大地調動了良種基地、國有育苗單位生産林木良種和苗木的積極性。

僅“十二五”期間,在國家林業局的積極推動下,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多部門的支持下,我國就啟動種苗工程項目304個,下達總投資15.7億元,其中中央投資10億元、地方配套5.7億元,已建設完成項目280個。

中央的大力支持,為全國各地推進良種基地建設注入了一劑“強心針”。目前,北京、江西、四川等多個省份均出臺了相關政策或措施。2015年,224處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都制定了“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年,江西省林業廳印發了《江西省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對全省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的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強化了江西省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和管理;四川省林業廳下發通知,要求全省10個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及所在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全面加強基地生産建設、科技支撐、質量考核與管理工作。

在全國各地基地建設的快速推進中,我國已成功建立了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數據庫和網站,實現了檔案信息電子化,成立了杉木、馬尾松、落葉松、油茶、油松良種基地技術協作組,北京、河北、山西等13個省(區、市)建立了省級林木良種補貼制度。目前,全國現有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224處,其他各類林木良種基地1200多處,面積1000多萬畝,採種基地面積600多萬畝,育苗面積1900多萬畝,不僅有效促進了生産、管理、科研相結合,提升了種苗科技成果轉化水平,更為提高林木良種使用率、提升林木良種供應能力發揮了主渠道作用。

國家林業局統計顯示,隨著良種基地的推進,全國種苗保障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近5年來,這些良種基地為生態建設累計提供林木種子1億多公斤,其中林木良種1600多萬公斤,生産合格苗木1900多億株、良種穗條210億條(根),良種使用率由51%提高到61%,極大地保障了國土綠化對林木種苗的需求。

楊超表示,長期以來,我國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和生産週期長,從選育到良種産出需要十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因此,全面加強對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的管理,特別是增加投入、重點建設、挖掘潛力、促進多産良種,是推進我國林木良種化進程的現實途徑,是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

突破 種質資源關係林業發展競爭力

林木種質資源與培育良種、品種創新是何關係?為什麼近年來我們高度重視保護我國林木種質資源?

有專家説,在決勝生物經濟時代,誰擁有豐富的林木種質資源,誰就會贏得品種創新的主動權,就易形成國家核心競爭力、搶得佔領制高點的先機。

“十二五”期間,國家林業局立足長遠,抓林木種質資源根本,從種質資源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入手進行了長期規劃,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2014年,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科技部同意,國家林業局印發了《全國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收集與保存利用規劃(2014-2025年)》,規劃了未來10年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標誌著我國對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利用進入了按“路線圖”發展的新時代。

這一行動意義深遠,在全球森林面積銳減、物種瀕危加速、森林健康受到威脅、森林功能嚴重衰退的情況下,加強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和利用,選育優質、高産、抗逆性強的林木良種,將是林業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源頭有水”、種質資源足夠豐富,才有創新的可能。

《規劃》提出努力實現林木種質資源安全保存和可持續利用兩大目標,分兩步走,前期目標2014年-2020年,建立完善、配套的技術標準體系,制定一系列技術標準或規程,使林木種質資源研究、保護、利用、管理等過程規範化、系統化;完成各省區特有、珍稀、瀕危、重要樹種種質資源安全搶救性保存,基本完成種質信息數字化;建成異地保存專項庫36處、異地保存綜合庫53處、原地保存庫390處;建成一批特有、珍稀、瀕危樹種種質資源的原地保存庫;啟動國家級設施保存庫建設。後期目標2021年-2025年,全面完成各省(區、市)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建成異地保存專項庫50處、異地保存綜合庫70處,建設原地保存庫1510處;建成國家林木種質資源設施保存庫;建成全國林木種質資源信息系統,建立監測、評價和高效管理技術體系,建立基於地理信息系統的國家林木種質資源監測和管理平臺,最終實現重要樹種種質資源動態監測和高效管理。

實際上,我國對林木種質資源的研究始於上世紀80年代,至今已建立了國家林木(含竹藤花卉)種質資源平臺,開展了杉木、松類、楊樹等近百個重點樹種(屬)的遺傳多樣性及變異狀況的分析評價,完成了毛竹基因組測序研究,為種質資源研究在基因水平上開創了先例。

大戰略推動大發展,在長期規劃引領下,國家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工作動作頻頻,啟動建設了國家林木種質資源設施保存庫(主庫),成立了全國林木種質資源技術協作組,編輯出版了《油茶優良種質資源》《中國棗種質資源》《中國馬尾松優良種質資源》《中國核桃種質資源》《中國獼猴桃種質資源》《中國枸杞種質資源》《中國李杏種質資源》等系列叢書,全國各地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也呈現出一片喜人的景象。浙江、山東出臺了省級林木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利用規劃。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西、重慶、新疆、甘肅等17個省(區、市)及龍江森工集團已完成或正在開展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工作。新疆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1320萬元用於林木種質資源調查試點工作;2011年-2014年山東省組織開展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全省的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各級財政投入2735萬元,組織了林業系統和6所高校的159支調查隊伍、1150名調查人員,設置4043個樣地,採集8.5萬份標本,拍攝40萬餘張圖片,全面摸清了全省野生樹種、栽培樹種、古樹名木、引進樹種等種質資源情況;調查結束後,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調查成果,全省林木種質資源共計91科276屬946種,比《山東樹木志》增加了12科57屬372種,其中野生樹種80種、栽培樹種188種、引進樹種104種,發現新種5個、新記錄24個。吉林省研發了林木種質資源電子數據平臺,掌握了瀕危植物如長白松、東北紅豆杉等種群狀態、瀕危程度,建立了落葉松、紅松等10多個樹種優樹收集區和收集圃,收集優樹家係和無性係基因資源千余份……

國家林業局統計顯示,目前,我國已建立13處國家級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庫,累計保存面積4800畝,保存杉木、馬尾松、楊樹、板栗、枸杞等林木種質資源超過2.1萬份。

楊超表示,林木種質資源是林業生産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資源,是林木良種選育的原始材料,具有經濟、生態、社會、文化等多種功能。因此,發展現代林業,必須把保護林木種質資源作為第一根基,只有不斷實現收集、保護、應用上的突破,才能使現代林業在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進而為維護國家物種安全、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跨越 林木種苗質量關係綠色發展的明天

如果説種質資源收集保護利用為林木種苗的發展奠定了基礎,那麼,種苗的優劣則關係著現代林業乃至綠色中國的明天。

近年來,在國家林業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國林木種苗事業突飛猛進,各地通過搭建交易平臺,先後建設了一批交易市場,打造了遼寧開原、吉林柳河、安徽肥西等為數眾多的聚集區和集散地,從業人數也成倍增長;通過完善市場化體系,實現了資源優化配置的目標;通過強化市場監管,為社會經濟發展再添助力。

林木種苗建設發展不僅保障了綠色發展的需要,更促進了産業蓬勃發展,在帶動農村發展、提高農民收入、調整農業産業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期間,全國苗木花卉生産面積3000多萬畝,年産值達3600多億元,較“十一五”期間翻了一番;油茶林面積由4500萬畝發展到6000多萬畝,油茶籽産量從96萬噸增加到240.7萬噸,茶油産量由20多萬噸增加到58萬噸,産值由110億元增加到600億元。

在江蘇,全省擁有大中型種苗交易市場近20個,有5000余家企業、8萬多戶個體從事林木種苗生産經營,從業人員超過50萬人,其中吳江苗圃、蘇北花卉和中江種業等3家公司已成功上市,外商投資興建的林木種苗生産企業達30余家;在北京,2014年-2015年全市共吸引規模化苗圃建設總投資40億余元,總投資中,政府土地流轉補助資金1億元,企業投資41億元,佔總投資的?96%,成為成功吸引社會投資的典範。同時,帶動近6800人綠崗就業,其中當地勞動力近5000人,佔74%;在甘肅,“十二五”期間全省不斷提高林木良種使用率,提升林業發展質量,各市(州)也對育苗産業予以扶持,慶陽市每年地方財政拿出20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苗木産業發展,康樂縣每年300萬元“以獎代補”的苗木産業發展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致富奔小康的積極性。

市場化體系的完善,強調了“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的重要作用,為建設成熟的林木種苗業現代市場體系提供了豐富實踐。

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新興手段不斷運用,促進了我國林木種苗社會化服務進一步加強,使種苗適銷對路和滿足綠色大發展及工程建設需要有了重要支撐和保證。僅“十二五”期間,國家種苗網年均發佈信息超過8500條,月均訪問量達130萬人次;全國種苗信息網絡體系已初步建成,北京、山西等20個省(區、市)建立了種苗信息網站;我國形成了以國家級種苗交易市場為主體、以省級區域性交易市場為補充的全國種苗交易平臺;全國種苗行業協會發展迅速,成立了中國林業産業聯合會苗木分會、木本糧油分會,各地自發成立的專業合作社達5000多個。目前,北京、浙江、江蘇等29個省(區、市)設置了信息採集點,可及時向社會公佈全國林木種苗價格行情。

保障生産秩序,維護綠色根基,抓好市場監管,國家林業局場圃總站有的放矢,不斷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發揮職能,積極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為林木種苗事業“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依法實施,有序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

“十二五”期間,我國不斷加大林木種苗執法和質量管理及從業人員的培訓,5年間累計培訓6萬人次,並啟動了一系列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林木種苗專項行動,國家林業局出臺了多項打擊制售假劣林木種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種權以及軟體正版化工作等實施方案和細則,連續兩年召開打擊制售假劣林木種苗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使種苗市場秩序明顯好轉。與此同時,國家林業局與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將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和執法檢查納入省級人民政府打假工作績效考核內容,5年間,全國共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林木種苗案件1500余起,涉案金額1800余萬元;累計抽查林木種子樣品700多個、苗木苗批2300多個,涉及近800個縣,種子樣品和苗木苗批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

楊超表示,林木種苗事業的發展與産業發展、市場化進程、行業監管等有著緊密聯絡,推動林木種苗産業市場化發展,僅靠林業科研單位和企業顯然是不夠的,必須有政府的扶持、引導和服務,這只看不見的手“該出手時要出手”,才能使科技成果及時轉化,服務社會、服務群眾。

展望 林木種苗為美麗中國建設再添異彩

5年一個刻度,“十二五”期間,我國林木種苗工作走過了較為關鍵的發展週期,躍上了新臺階。

“十二五”以來,全國各級林木種苗部門緊緊圍繞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科學發展的總要求,堅持強管理、提質量、上水平、優服務,認真謀劃,開拓創新,突出重點,銳意進取,在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種苗基地建設管理、種苗執法監管、種苗機構及隊伍建設、種苗産業及社會化服務等方面都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為改善生態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貢獻。

5年一個單元,林木種苗工作又站在了新起點,開始了“十三五”新的起航。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建設生態文明的關鍵階段,同時也是推進林業現代化的戰略機遇期和黃金髮展期。這期間,我國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所屬的種苗管理機構將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林以種為本,種以質為先”的種苗發展理念,努力開創現代林木種苗發展新局面,為森林生態安全和國土綠化奠定堅實基礎。

國家林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十八屆五中全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描繪了未來5年國家發展藍圖,明確提出了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築牢生態安全屏障。

按照規劃,到2020年,我國基地供種率將達100%,全國造林苗木全部實現基地供種;良種使用率提高到75%;建立林木種子貯備制度,種子貯備能力達到700萬公斤,種苗質量合格率穩定在95%以上;完成全國林木種質資源普查,建成一批種質資源保存庫,建設一批保障性苗圃,培育一批種苗生産龍頭企業。

在困難中奮起,在挑戰中前行,中國林業將不斷豐富林木種質資源,贏得品種創新的主動權,在決勝生物經濟時代中形成國家核心競爭力、佔領新的制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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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林木種苗的地位

林木種苗是發展現代林業的堅實基礎,是實現林業長治久安的基本保障,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林業科技進步的重要載體,更是提升林業建設水平的關鍵,是基礎工程,是百年工程,是未來工程,是命脈工程,種苗工作是林業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當前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全面開創我國林業現代化建設新局面,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進程中,綠色發展不論是增加森林面積,還是提高森林質量、增加森林蓄積量,都必須把林木種苗作為最基礎、最關鍵的工作來抓,加快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努力提供數量充足、質量優良、品種對路、結構合理的林木種苗。

從當前推進國有林場改革、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的現實需求來看,林木種苗工作也必須緊緊圍繞農民需求,加快培育品質優良、生長速度快、抗逆性強的良種壯苗,幫助林農解決種什麼、怎麼種的問題,提高林地生産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促進林農增收致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新《種子法》為現代林業發展護航

新《種子法》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它是保障我國生態安全的核心法律,是林木種苗事業發展科技創新的助推器,也是奠定現代林業種業制度基本框架的大法。

特別是當前林業發展正處在攻堅克難階段,“十三五”期間每年造林任務不減,仍然維持在每年9000萬畝的任務,這就需要有數量足夠、質量優良、結構合理的林木種苗為林業建設做基礎保障。因此,新《種子法》的實施,對建設生態文明、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法制保障意義。

新《種子法》必將帶來的六大變化:進一步明確了林木種苗執法主體地位和職責;扶持政策單列一章,國家加大對林木種苗發展的支持;在林木種質資源方面增加了兩項行政審批;在林木種子生産、經營等方面減少了行政審批,體現了簡政放權的總體要求;增設植物新品種保護一章,提升了植物新品種保護的法律地位;保護林農利益,強化主體責任。(記者 梅青  吳兆喆 、通訊員  馬志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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