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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臺規範社會組織行為地方標準

2016-06-11 08:09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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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社會組織行為
天津市率先出臺地方標準

日前,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為了規範社會組織行為,天津市在全國率先出臺地方標準——《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準則》,其中明確社會組織要經民政部門依法登記,依照章程約定從事非營利性活動。也就是説,“非營利”是社會組織必須遵守的“紀律”,今後,市民或企業若遇到打著社會組織旗號,推銷商品、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等,一定要提高警惕。

《準則》共分8章,其中明確社會組織法人是由公民、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自願組成或舉辦,經民政部門依法登記,依照章程約定從事非營利性活動的組織;社會組織法人每年度應對開展的活動情況、人員變動情況、財務管理情況等進行總結,並接受社會、監督機構監管;要建立投訴受理渠道。

目前,天津市共有登記註冊的社會組織5210個。市社團局負責人提醒,今後,市民或企業與社會組織打交道,對其“身份”表示懷疑時,一方面看其從事的活動是否營利;另一方面通過社會信用代碼查證,每個社會組織都會有一個18位的“身份證號”,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即組織機構代碼)、校驗碼5個部分組成,登錄中國社會組織網或天津社會組織網,就可以有效識別社會組織的身份,防止受騙。(記者 韓雯 實習生 周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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