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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臺標準化資助辦法

2016-09-06 09:53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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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標準化資助辦法
主持國際標準制修訂可獲資助經費30萬元

為規範標準化資助資金使用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近日共同制定了《河北省標準化資助辦法》,鼓勵我省企業和團體積極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資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的我省各類企業或團體。資助事項為依法設立的我省各類企業或團體主持(第一完成者)制修訂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項目,且已經正式批准發佈。

辦法中的“國際標準”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認可的國際組織發佈的標準。

辦法中的“國家標準”是指:以“GB”編號,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批、編號、發佈的國家標準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審批、發佈的藥品、獸藥、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衛生)、工程建設國家標準。

辦法中的“行業標準”是指: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發佈的,並以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佈行業標準代號進行編號的行業標準。

辦法提出,資助資金由省財政予以安排,省質監局負責資助項目的具體管理工作。對於主持國際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30萬元;對於主持國家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20萬元;對於主持行業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10萬元。

資助對象可在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併發布後,于下一個年度的6月份之前經省主管部門或設區市(包括辛集市、定州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資助申請。如資助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資助申請,則視為放棄資助經費,逾期不再補報補發。

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主持制定和實施行業、國家、國際標準提升我省企業知名度和影響力,使有關産品和服務能夠按照相關標準生産,帶動産業發展。獲得資助的企業或團體應當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如發現虛報冒領等行為,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郭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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