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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銀行業聯合懲戒逃廢債

2016-10-11 10:23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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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浙江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簽署《浙江銀行業聯合懲戒逃廢債 共同維護社會信用合作公約》。公約針對轉移資産、妨礙執行、逃匿跑路、變換主體、虛假訴訟、虛假擔保等12類逃廢債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確立了停開賬戶、限制支付、停辦貸款、停辦信用卡等四大懲戒措施。

據悉,依託浙江銀行業聯合懲戒逃廢債行為信息平臺,我省實現了逃廢債行為信息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實時互通、全面共享和日常使用,“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有助於營造良好的誠信市場環境。

我省銀行業還將推進執行與司法機關聯動,探索跨部門懲戒機制。為進一步形成對逃廢債行為強有力的約束和震懾,經我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申報,現已匯總形成社會影響惡劣、性質嚴重的逃廢債行為信息庫,下一步將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向公安司法機關移送相關案件,推進執行與司法聯動,對涉嫌犯罪的逃廢債行為進行重點打擊。(記者 袁華明 通訊員 張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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