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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紮實推動審計整改落到實處

2016-11-28 12:36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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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紮實推動審計整改落到實處
曬出問題清單 整改方可銷號

審計發現的問題能否得到徹底整改,關係到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近日,我省就審計工作報告所反映問題的整改工作作了專門動員部署,省直機關71個單位和全省各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梳理清單,建立整改臺賬

一次審計就是一次全面的“體檢”。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全省審計系統共組織完成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2836個,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543份;查出違規金額49.46億元、損失浪費金額7.42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561.22億元;審計處理處罰金額212.29億元,移送處理落實事項128件,移送處理落實人員136人。”

這是今年9月26日,省審計廳負責人受省政府委託向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作的《2015年度浙江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結果表明,2015年度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主要預期目標和各項任務,但也發現了部分問題。

比如,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浙商創業創新、特色小鎮等三項政策落實中還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學前教育、低收入農戶收入倍增、飲用水水源保護、醫療廢物處置管理等四項政策落實中執行不到位,部分目標未實現等問題……

據了解,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出的問題經過梳理細化後,已形成154個問題整改清單,建立了審計整改臺賬。省審計廳明確審計整改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和協助配合單位,逐項明確細化問題的整改責任單位,並經過歸併分類,形成相關單位整改任務清單。

“問題清單”已梳理,整改時間表也已清晰列出。11月底前,各地、各部門必須完成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工作,並將審計整改結果匯總上報省審計廳。省政府督查室根據工作進度和省審計廳的提請,將對重點事項進行督辦。按照省人大常委會對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省政府將於12月底前向人大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整改情況。

限期“銷號”,抓好整改落實

近年來,我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今年5月,還首次曬出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清單。這份30多頁的報告中,逐條列舉了前一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並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彙報。

實實在在的整改,有效地促進了一批問題的解決。比如,針對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沉澱的問題,被審計的10個地方從2015年起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已將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結余18.2億元全部轉入一般公共預算,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2016年,我省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整改落實年”活動,通過推動整改結果公開、完善問責等措施,加大跟蹤督促力度,力爭顯著提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率、審計移送事項成案率和審計成果運用轉化率。

此次審計整改落實工作,各地各部門將對照“問題清單”上反映的應整改問題、應落實建議、應辦理的移送事項,逐一進行“掛號”,實現審計整改事項全覆蓋,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緊盯沒有整改到位問題,確保所有問題都整改到位。

下一步,省審計廳督查處將根據職責分工,緊盯整改事項,督促整改責任單位紮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及時審核、匯總整改材料,並代省政府起草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報告。今後,審計整改報告將和審計工作報告一樣,每年提交省人大常委會。

制度保障,強化審計監督

“責任不落實的堅決不放過、問題不解決的堅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不放過,確保審計整改取得實效”這“三個堅決不放過”,是我省對於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工作的總要求。

整改中,相關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對簡單問題立審立改;對複雜問題要明確責任和措施,倒排時間,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對涉及多家單位或歷史遺留難以解決事項等重大問題,要提供改進方案並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今年,省審計廳還出臺了《審計整改事項提請責任追究辦法》,規定對虛假整改、拒絕(拖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等三種情形,可採取提請責任追究措施。

此外,今年我省首次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內容,考核對象主要為各設區市政府和省級有關單位。其中,將“審計監督工作情況”作為“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賦予總分值3%的權重,規定拒絕或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拒絕、拖延、虛假審計整改,或未按要求公告審計結果的,將予以扣分。(記者 沈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