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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

2016-11-29 09:49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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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省長胡和平主持召開省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部署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研究地質災害防治、自然災害救助、人民調解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會議聽取了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饋意見及相關情況的彙報。會議強調,國務院第十七督查組對陜西進行的實地督查,是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次有力推動。督查組對我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盯“追趕超越”目標,著力促投資穩增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政策措施給予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我省民間投資增長乏力等問題,並提出了改進建議。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切實把督查反饋意見整改作為我省當前穩增長和完成全年發展目標任務的重點工作來抓;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逐項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要建立臺賬、銷號管理,嚴格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國務院督查組反饋事項件件落實。

會議通過《陜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草案)》。草案針對我省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特點,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規劃、預防、應急、治理、避災搬遷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通過《陜西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草案)》。草案主要包括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救助準備、應急救助、災後救助等內容,明確了各類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自然災害救助活動。

會議通過《陜西省人民調解員管理服務辦法(草案)》。草案結合我省實際,就人民調解員的分類、任職資格、産生方式、培訓考核、誤工補貼、權益保障等進行了規定。會議強調,要加快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建設,積極調動社會調解力量,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記者 周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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