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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的實施意見

2016-12-04 11: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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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

關於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的實施意見

圍繞發揮公共文化設施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8部門《關於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的意見》(文明辦〔2016〕10號)精神,現就深入推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科技館和革命紀念館(以下統稱公共文化設施)學雷鋒志願服務,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並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目標,以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科技館和革命紀念館為平臺,穩步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站點建設,廣泛吸引志願者參與文化志願服務,發展壯大學雷鋒志願服務隊伍,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豐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助推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的思想保證、強大的精神力量和豐潤的道德滋養。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導向。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樹立紅色陣地意識,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結合融入文化志願服務,引導人們服務他人、奉獻社會,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共同建設美好生活,促進在全社會形成積極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堅持文化育人。突出愛國主義主旋律,用中華民族創造的一切精神財富來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傳中華民族的光榮歷史、優秀文化和科技成果,繼承五四運動以來的革命文化傳統,讓收藏在禁宮裏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産、書寫在古籍裏的文字活起來,引導人們樹立和堅持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增強做中國人的骨氣和底氣。

堅持示範帶動。立足公共文化設施實際,自上而下、逐次推進,率先搞好國家級文博單位和科普場館的志願服務,抓點帶線、以線促面,建立示範帶動機制,建設一批活動規範有序、作用發揮明顯、社會影響力強的示範單位,為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志願服務樹立榜樣和標桿,示範帶動各類志願服務組織和服務項目健康發展,促進學雷鋒志願服務制度化常態化。

堅持改革創新。把支持和發展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納入文化體制改革,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深化志願服務內容和形式創新,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願服務管理模式創新,鼓勵志願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提高志願服務效率,提升志願服務水平。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組織體系、志願服務項目體系和志願服務管理制度體系。公共文化設施志願者隊伍不斷壯大,志願服務組織充滿活力,志願服務活動廣泛開展,成為全社會學雷鋒志願服務的品牌、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窗口、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陣地。

二、壯大公共文化設施志願者隊伍

(四)志願者服務內容。公共文化設施志願者,是指以自己的時間和知識、技能、體力等,在公共文化設施提供志願服務的個人。公共文化設施志願者一般從事三類服務:一是社會教育,主要是講解導覽、公共教育、文化活動等;二是專業服務,主要是參與文創開發、藏品登記、專業研究、文獻翻譯、陳列展覽等;三是輔助管理,主要是行政運行、信息諮詢、環境秩序維護等。

(五)志願者招募範圍。公共文化設施要堅持以需求為導向招募社會志願者,也可招募本單位職工利用工餘時間參加志願服務。鼓勵面向社會招募身體健康的低齡老年志願者,發揮他們時間充裕、服務熱情高、生活閱歷豐富的優勢,形成公共文化設施志願者的穩定力量。鼓勵從文化單位、研究機構、專業院校招募志願者,支持專家學者和社會知名人士積極參與,發揮他們的專業優勢,提升志願服務專業化水平。支持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及其志願者隊伍,協同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志願服務、培訓和管理。倡導青少年學生到公共文化設施參加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培養志願服務意識,提高社會實踐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在校學生參與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原則上應由學校統一組織。

(六)志願者招募條件。公共文化設施志願者一般應年滿18周歲,具備與從事志願服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身體條件、服務時間、服務技能和人文素養,能夠參加志願服務培訓及相關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品行,工作負責,熱情禮貌,友好協作。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經其監護人同意或由其監護人陪同,可參加與其年齡、身心狀況相適應的文化志願服務活動。

三、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

(七)成立志願服務組織。公共文化設施可根據志願服務需要,經單位領導機構同意,在本單位成立志願服務組織。公共文化設施成立的志願服務組織可以申請成為已登記志願服務組織的會員單位或分支機構,接受其規範指導和工作支持。達到登記條件的,可向民政部門申請依法登記。鼓勵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支持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組織的啟動成立、初期運作、項目開發、合作交流等,幫助提升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能力。

(八)設立志願服務站點。公共文化設施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志願服務站點,搭建志願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志願服務管理制度,編寫志願服務手冊或服務指南,為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據。要安排工作人員做好志願服務的組織、管理和保障,引導志願者與公共文化設施工作人員協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務效能。

(九)堅持項目化運作。把面向群眾、服務社會擺在首位,結合公共文化設施自身特點,精心設計開展志願服務項目。項目定位要準確,緊密結合志願服務對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願服務內容和志願者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服務標準和工作流程。志願者招募要精準,明確每一個崗位對志願者知識、技能、年齡、教育背景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把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崗位上,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項目實施要規範,運用管理制度規範志願者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打造品牌項目,擴大志願服務社會影響。

(十)積極拓展服務範圍。要立足單位、聚焦服務,不斷拓展志願服務領域,擴大志願服務覆蓋面。支持公共文化設施開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生活困難群眾的志願服務,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鼓勵公共文化設施與大中學校結對子,成為大中學生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基地,設計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志願服務項目。倡導公共文化設施加強社會合作,組織志願者走進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社區,舉辦知識講座、巡迴展覽、文藝演出、閱讀推廣等,傳播先進文化,普及科學知識。積極探索“互聯網+志願服務”,安全合規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助推志願服務專業化、特色化和精準化。鼓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組織,積極承接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項目。

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制度

(十一)做好志願者招募和註冊。公共文化設施要根據志願服務的需要,及時發佈招募信息,明確志願服務所需的條件和要求,組織開展經常性招募和臨時性招募,使志願服務有人做、做得好。依託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志願者註冊制度,保護志願者個人隱私。志願者應在註冊時,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服務技能、服務時間、聯絡方式等個人基本信息。

(十二)加強志願者培訓和管理。公共文化設施要根據志願服務要求,以提升志願者素質和能力為重點,組織學習培訓,開展研討交流,不斷提高志願者的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志願者骨幹的培養,使他們成為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的中堅力量。跟蹤掌握志願者接受培訓、參加服務的情況,評估服務效果,及時改進提高,實現志願者、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的有效銜接。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尊重志願者意願和勞動成果,保護志願者的合法權益,吸引和留住優秀志願者。

(十三)健全志願服務考核激勵機制。公共文化設施要建立和完善志願服務記錄製度,開展以志願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為主要內容的綜合評價,調動和保護志願者的積極性和服務熱情。按照《志願服務記錄辦法》(民函〔2012〕340號)和《關於規範志願服務記錄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15〕149號)要求,採用統一的內容、格式和記錄方式,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志願者參加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的信息,規範出具志願服務記錄證明,做好志願者星級認定工作。要充分體現志願服務自願、無償、利他、平等的特點,建立志願者嘉許制度,褒揚和嘉獎本單位招募的優秀志願者,積極探索優秀志願者激勵回饋制度。按照“誰證明誰負責”的原則,逐步建立志願服務虛假證明責任追究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

(十四)加強志願服務保障和支持。公共文化設施要將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納入事業發展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保障措施和支持措施,促進志願服務持續健康發展。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紮實推進工作落實,不斷提高志願服務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社會化水平。要保障志願者必要的工作條件,為開展志願服務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根據志願服務活動的需要,為志願者提供適當的交通、誤餐等補助,購買必要保險、提供基本保障,切實維護志願者的正當權益。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五)明確工作職責。落實中央文明委工作部署,把公共文化設施志願服務納入學雷鋒志願服務總體工作,統籌安排、共同推進。各地文明辦要發揮好牽頭作用,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職責,宣傳、教育、文化、文物、科協等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發揮自身優勢,加強宣傳引導,按照有關規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志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進行表彰獎勵,積極營造支持和參與公共文化設施學雷鋒志願服務的良好社會氛圍。

(十六)發揮示範作用。制定公共文化設施學雷鋒志願服務首批61個示範單位具體工作方案,逐一明確志願者數量、崗位、條件和報名方式,在中央媒體公佈,形成社會聲勢,廣泛吸引志願者參與,激勵示範單位發揮帶頭作用,走在前列。公共文化設施的黨政領導幹部、共産黨員、共青團員要作出表率,積極參加學雷鋒志願服務。公共文化設施行業組織和全國性志願服務總隊要發揮好聯絡協調作用,推動行業性和區域性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開展,促進地區間文化志願服務協同聯動,形成合力。

附件: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首批示範單位名單

附件

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首批示範單位名單

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重慶圖書館

博物館:

故宮博物院、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首都博物館、山西博物院、內蒙古博物院、遼寧省博物館、吉林省博物院、上海博物館、南京博物院、浙江省博物館、安徽博物院、山東博物館、河南博物院、湖北省博物館、湖南省博物館、廣東省博物館、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物館、海南省博物館、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四川博物院、雲南省博物館、西藏博物館、陜西歷史博物館、甘肅省博物館、敦煌研究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博物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

文化館:

天津市群眾藝術館、福建省藝術館、山東省文化館、廣東省文化館、四川省文化館

美術館:

中國美術館、中華藝術宮(上海美術館)、浙江美術館、湖北美術館

科技館:

中國科學技術館、山西省科學技術館、上海科技館、浙江省科技館、山東省科學技術宣傳館、青海省科學技術館

革命紀念館:

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西柏坡紀念館、唐山抗震紀念館、撫順市雷鋒紀念館、阜新萬人坑死難礦工紀念館、大慶鐵人王進喜紀念館、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陳列館、中共一大會址紀念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井岡山革命博物館、蘭考焦裕祿紀念園、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湖南雷鋒紀念館、遵義會議紀念館、延安革命紀念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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