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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繼續清理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2017-01-18 10:3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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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繼續清理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職業資格證挂靠尋租,嚴查!
改由企業、行業組織按照崗位條件和職業標準自主評價

為進一步規範職業資格許可並加強監督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改革方案》,將繼續加強後續清理工作,對剩餘的18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産安全的外,要進一步研究清理取消。

對經清理後剩餘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按程序報經國務院審定後,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名義向社會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挂鉤。

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種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一律取消;對雖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産安全關係不密切的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或進行優化整合。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介紹,2013年以來,國務院將減少和規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作為推進簡政放權的重要內容。截至2013年底,國務院部門共設置各類職業資格618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219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399項。2014年以來,報請國務院同意,先後分7批取消了434項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比例達到原總量的70%以上。

根據方案要求,下一步重點開展3項改革任務:一是強化對職業資格設置實施的監管服務。健全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嚴肅查處職業資格證書挂靠、尋租等行為。建設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和全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監管平臺,加強職業資格信息化管理和服務,暢通社會服務和公眾監督渠道。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並做好與職業資格的銜接。研究制定職業標準和評價規範,積極推動由企業和行業組織自主開展技能評價。做好職業資格制度與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的銜接,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的職稱、學歷比照認定制度,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三是加強國家職業資格法治建設。推動職業資格設置管理相關立法工作,制定專門管理辦法,加強對涉及在我國境內開展的境外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管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介紹,為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後續工作,對取消後續工作進行分類妥善處理。一是對已經發佈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考試報名的,根據考生意願,或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或退費;二是對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後續工作;三是對按“雙證書”(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下同)招生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兌現招生條件,使學生畢業時按規定取得“雙證書”;四是對取消前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在大量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減少後,對於專業技人員的技術水平,應該如何認定?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介紹,目前,職業資格是技能人才評價的主要載體。取消職業資格並不是取消職業崗位和標準要求,而是改由企業、行業組織按照崗位條件和職業標準進行管理,自主實施評價,政府部門仍將加強職業標準和評價規範的制定工作。有關部門正抓緊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並做好與職業資格的銜接,搭建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記者 趙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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