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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審議通過《自治區居住證管理辦法》

2017-03-31 10:30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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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政府召開第87次常務會議
審議通過《自治區居住證管理辦法》

3月30日,自治區主席鹹輝主持召開第87次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治區居住證管理辦法》。《辦法》明確,到寧夏居住並辦理暫住登記半年(含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自治區居住證管理辦法》共六章三十七條,明確了居住證是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基本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包括異地補辦身份證、出入境證件、車輛及駕駛員證件)等權利及相關服務。《辦法》規定,居住證持有人符合落戶條件的,可以申請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保障性住房。此外,《辦法》還要求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不斷擴大公共服務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縮小居住證持有人與戶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的差距。《辦法》賦予了流動人口一些基本的權力和公共服務,打破城鄉“二元壁壘”的大門,從制度源頭消除了對流動人口的歧視,模糊了城鄉身份的界限。

會議指出,出臺居住證管理辦法對於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對推進新型城鎮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自治區公安、人社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好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子女入學、就醫看病等服務和管理工作,保障居住證持有人的基本權益,把《辦法》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加強宣傳和政策的解讀,讓更多的流動人口了解政策,提高社會知曉度,營造良好氛圍。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宜。(記者 李東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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