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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十一條舉措培育省級特色小鎮

2017-05-04 11:00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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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託特色産業 創新發展模式
我區十一條舉措培育省級特色小鎮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快特色小鎮建設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我區將結合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特色産業培育發展等,利用3-5年時間分批擇優培育一批特色小鎮。今年確定培育創建首批10個省級特色小鎮,示範帶動全區特色小鎮的建設發展。這10個被擇優選拔出的特色小鎮是西夏區鎮北堡鎮、靈武市寧東鎮、永寧縣閩寧鎮、惠農區紅果子鎮、平羅縣陶樂鎮、鹽池縣大水坑鎮、同心縣韋州鎮、涇源縣涇河源鎮、中寧縣石空鎮、海興開發區三河鎮。

《意見》指出,特色小鎮是以特色産業為支撐和引領,具有明確的發展定位、特定文化內涵、獨特景觀風貌和較強聚集輻射功能的空間載體。《意見》明確了擇優確定對象,分批培育創建;立足産業優勢,嚴格準入標準;突出鎮域特色,科學合理規劃等11條舉措,要求特色小鎮建設要堅持一鎮一品、一鎮一業、以産建鎮、産鎮融合,重點聚焦文化旅遊、加工製造、商貿物流、民俗體驗、休閒旅居養老等特色産業,吸引各類生産要素向小鎮交流匯集。我區鼓勵各市、縣(區)按照成熟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則,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創建工作,創新産業發展形態和模式,加快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充分利用“互聯網+”等形式,改造提升傳統産業,培育發展新興産業。

自治區財政將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列為自治區培育對象的特色小鎮,每個小鎮每年給予2000萬元支持,連續支持3年,主要用於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相關部門安排的各類專項資金,優先向特色小鎮傾斜。我區將優先安排特色小鎮培育對象申報國家特色小鎮,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整合資金,加大投入,確保全面完成特色小鎮建設任務。引導金融機構大力支持特色小鎮建設,並支持各市、縣(區)在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推行PPP模式,對符合PPP模式的特色小鎮示範建設項目,自治區財政將按照項目投資額度規模,給予100萬元至500萬元獎勵。省級特色小鎮培育對象所轄範圍5年內收取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佔用稅,以及企業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土地出讓收益按規定計提專項資金後的部分,由各縣(市、區)全額安排用於特色小鎮建設。(記者 鄭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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