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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出臺農村低保新政
四項突破兜底脫貧攻堅社會救助

2017-06-24 13:52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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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人社廳、省衛計委和省殘聯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從政策上發揮了社會救助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作用。《通知》從提升政策的可及性和群眾的獲得感出發,重點取得了四項突破。

將低保對象由收入型貧困向支出型貧困家庭拓展。《通知》明確,對因遭遇急難事件、重特大疾病等導致的短期家庭貧困,可先通過臨時救助、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如因家庭成員患重病導致個人負擔醫療費用支出較大,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低保標準的因病致貧的長期貧困家庭,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納入農村低保範圍。

科學規範低保家庭收入中老年人贍養費計算方法。針對目前農村老人與兒女不在一起居住情況增多,贍養費難以計算的實際,《通知》對贍養費的原則性規定進行了細化、實化,規定無判決、裁決或協議的,每個贍養義務人家庭按照不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20%計算贍養費。

《通知》規定贍養義務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低保標準1.5倍的,不計算贍養費。

推進低保和扶貧部門在救助對象認定程序上充分銜接。《通知》明確,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所在村(居)委會對農村低保和貧困戶的申請同時開展入戶調查、信息核對、民主評議工作。民政和扶貧部門共同開展以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為重點的救助對象排查,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低保範圍,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由扶貧部門通過扶貧措施幫助其實現脫貧。

對重度殘疾人、重病患等四類貧困人群實施重點救助。《通知》將各地的救助方法進行統一,規定對農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重點救助對象,按照不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15%給予重點救助。同時,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按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範圍。(趙一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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